非我國籍人士

非我國籍人士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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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各國人權倡議持續呼籲台灣通過難民法

本週,來自亞洲各國的難民專家、律師及倡議者在台灣召開會議,以展現他們對於台灣應儘速通過難民法的支持。基於亞太難民權利網絡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努力,以促進發展台灣的難民保護機制,接下來一週將在台灣有一系列針對法官、立法者、律師及移民官員的培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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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制度下的移工大逃殺

阮國非原本是一個立體的、有面孔的人,但當他滑進台灣這個充滿歧視外籍移工的國度後,就馬上成為扁平的、無臉的「外勞」,仲介在計算阿非借貸的利息、雇主在拿捏他超時工作的極限,至於媒體與政府,則聯手製造移工大逃「殺」劇本,一旦移工行方不明被移民署專勤隊抓到,就會被遣返回國「封殺」,而阿飛則是真的被警察的九顆子彈奪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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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奈洛比原則(Nairobi Code )

【奈洛比原則】是針對提供難民個案法律協助的組織,所建議的倫理標準。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志工許雅琇、郭宜婷、林冠廷、郎于清、洪詩強、楊婷雅等人,共同翻譯成中文。

歡迎有報名【全球難民危機及被迫遷移--2017東亞難民論壇及培訓工作坊】的朋友事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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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假難民,更不是罪犯!」 — — 初談香港免遣返聲請(non-refoulment claims)的審查機制

對香港的難民而言,2016年實在是一個多事之年。先是特首梁振英在1月發表施政報告時,提出未來將需要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non-refoulment claims),強調政府需要盡快審查聲請及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問題。就此議題,特首甚至聲稱若有需要的話,香港可能將退出酷刑公約,以免機制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