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國籍人士

非我國籍人士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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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各國人權倡議持續呼籲台灣通過難民法

本週,來自亞洲各國的難民專家、律師及倡議者在台灣召開會議,以展現他們對於台灣應儘速通過難民法的支持。基於亞太難民權利網絡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努力,以促進發展台灣的難民保護機制,接下來一週將在台灣有一系列針對法官、立法者、律師及移民官員的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