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國籍人士

非我國籍人士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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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權標準,檢驗兩岸政府 關懷兩岸收容人,宜蘭靖廬參訪報告

 

第八次江陳會預計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各界憂慮台商的人身自由無法獲得充分保障,而對於往來兩岸探親、求學、工作、旅遊、參訪者的跨境人身自由保障機制,亦有待建立。4月24日台灣人權促進會、守護民主平台、南洋姐妹會、移盟等民間團體與段宜康委員、陳學聖委員及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辦公室同仁前往宜蘭靖廬了解中國(大陸)及其他各國受收容人的收容環境與人權狀況。此次參訪的目的,係希望了解並對宜蘭靖廬收容環境及收容制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並本於普世人權標準對應呼籲中國(大陸)政府改善台灣人在中國(大陸)監獄、看守所、拘留所、勞動教養所、監視居住處所的人權狀態。以下是參訪所得及站在人權角度對兩岸政府的呼籲。未來,我們將持續關心關押在兩岸監獄、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勞動教養所、監視居住處所者(廣義收容人)的人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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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野蠻人?

「誰是野蠻人?—老師帶頭種族歧視 多元文化攏是假」記者會 根據報載,高雄縣林園鄉林園高中國中部教師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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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父親節 借我爸爸錢

88父親節,在這個屬於父親的日子裡,有一群爸爸卻不快樂。因為這些跨國婚姻家庭中的媽媽們,因不能提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