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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內國法化已經將近八年,今年初剛修正通過的《住宅法》第五十三條也明訂「居住為基本人權,其內涵應參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與人權事務委員會所作之相關意見與解釋。」
但是到底,司法實務上的居住權能不能用?該怎麼用?國外又是怎麼做的呢?
為了讓居住權不再只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權利,台權會預計在2017-2018年初,針對「非正規住居與強制遷離住居所」這個主題,選譯十餘則歐洲人權法院、美洲人權法院、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南非憲法法院等國際上具代表性的居住權相關裁判,釐清居住權的內涵、操作、防禦與給付功能,並彙編成冊,替公約抽象的文字注入實例的靈魂。
實際翻譯的過程,預計在7-9月,我們會定期開會確認進度,政大的翁燕菁老師也會協助大家釐清翻譯上碰到的困難。所以我們要邀集對英文與法律有信心的你,一起來參與這個計畫。
6/3的工作坊,是針對這次翻譯計畫所做的培力,讓各位在進入翻譯前,對於迫遷的樣態、國際人權法的實務、目前國內法的可能與侷限,做一基本的釐清。讓各位在閱讀國外裁判時,能更快速上手。
竭誠歡迎對英文與法律有興趣/信心的你,一同來參與這個計畫!
時間:6/3 (六) 10:00-17:00
地點: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天祥路61巷22號2樓,近捷運民權西路站9、10號出口)
| 時間 | 主題 | 講者 |
| 9:30-10:00 | 報到 | |
| 10:00-12:00 |
居住權選譯工作坊說明 居住權與國內迫遷現制 |
台權會居住權專員 林彥彤 |
| 12:00-13:00 | 午餐 | |
| 13:00-14:30 | 居住權裁判實務-國際觀點 |
政治大學政治系 翁燕菁 助理教授 |
| 14:30-14:40 | 中場休息 | |
| 14:40-16:10 | 居住權裁判實務-國內觀點 |
桃園地方法院 孫健智 法官 |
| 16:10-17:00 | 翻譯案件選配 | |
| 17:00 | 賦歸 |
*本工作坊為免費參加,但以能參與後續翻譯工作者優先。
*每則判決選譯字數約一萬字。我們會支付至少八千元的酬勞,經費非常有限,還請大家見諒...。
*預計翻譯案件與簡介可見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