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聲明:就總統提名謝文定、林錦芳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一事
就蔡英文總統提名謝文定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林錦芳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送交咨文函請立法院同意一事,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表聲明。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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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蔡英文總統提名謝文定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林錦芳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送交咨文函請立法院同意一事,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表聲明。

本會秘書長邱伊翎發言表示:「習近平上台後,中國的人權狀

文/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今年(2016)3/30至4/1,台權會「網路自由與隱私」專員何明諠,前往舊…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擁有調查權,但與監察院不同,並非針對公務員失職或違法情事,以糾舉或彈劾為目的之調查。人權的範圍極廣,涉及人類集體生活的諸多層面,遠超過政府官員與機構的行政行為,還包括公共政策和法律的訂定,以及不牽涉到政府官員的諸多事例。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之目的在於以中立的態度釐清事實,以理解國家法律或政策是否足以保障國人各項權利。最終目的在 檢視制度是否合理,而非某特定人士是否違法失職。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反迫遷連線等團體,偕同各地的反迫遷組織,共同獲得「國際迫遷法庭」的授權,將於今年7/2至7/4,於台北舉辦首屆「

近日桃園地院104年國字第19號國家賠償案,承審的孫健智法官就以擲地有聲的判決文,依據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及政府也應受到拘束的「受刑人處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狠狠地指正矯正署與台北監獄「罔顧人命,凌駕醫療專家之忠告,基於社會安全及再犯之風險」,多次駁回詹姓受刑人的保外就醫申請,導致僅是輕罪詹姓受刑人因而錯失關鍵的適當醫療,在很短的時間內病情惡化而死亡。地院判決矯正署與台北監獄敗訴,應賠償家屬相關的損害。但矯正機關只能拿人民稅收賠償了事嗎?說好的監所改革具體行動在哪裡?人人有不受歧視享受就醫的權利,這是衛生福利部的職責所在,但跳脫此國賠案範圍,衛福部在現行「保外就醫」的制度上,完全沒有責任嗎?

台權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表示,雖然四月底五月初才剛辦完聽證,且聽證爭點包括跑道選址及興建航空城的環境影響,然而,因為僅三個半天的時間,要處理三十幾個航空城的具體爭議,時間根本就不夠用,前述八大環境問題,在聽證會上實無法被好好釐清。故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不應以聽證已經討論過相關問題作為理由來拖延環評的舉行,而應該即刻就進入環評程序!況且,舊政府不願做環評,不代表新政府也要如此,林彥彤呼籲新政府上台,可以改變態度,自己主動做環評!

北市府這次對外界質疑調取通聯紀錄適法與否的回答,非但不細緻,而是根本就是霸道。「首長同意」、「首長權責」這種回應,對「法治國家」而言,只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宣示,與法律完全搆不上邊;它不僅無助化解外界的質疑,也不能解決公務員與行政機關間的不信任感。這種與外界和內部溝通的方式,對一個強調開放透明的政府來說,毋寧是最大的諷刺。

解決歧視,需要人權教育 作者:林佳範 (台灣師大公領系主任、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最近有人以公民…

來臺尋求勞資協商之Hydis關廠工人遭移民署粗暴遣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辦公室主任顏思妤指出,5月27日臺北地方法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