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

隱私權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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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再利用的健全法制基礎建設還要等多久?《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能讓被宣告部分違憲的健保資料庫使用就地合法嗎?

衛福部在短短25個條文的草案中,企圖為現有的「健保資料庫」打造就地合法的基礎,再將本來以行政規則搭建之目的外利用申請程序提升至法律位階,也補上個人請求停止目的外利用之機制,並把整套規定的適用範圍擴及於衛福部主管的所有「衛生福利資料」,欲一次打通衛福資料再利用的任督二脈。然而,衛福部的草案看似面面俱到地回應憲法法庭要求,實際上卻在程序設計與實體規範的相關條文中,埋藏虛晃一招的魔鬼。

Guan bing

【聲明】放官兵入家門?緊盯移民法規異動

新入出國及移民法(下稱新移民法)在今年六月修正公布,預計明年三月生效。配合新移民法,內政部在前兩個月陸續公告相關子法的修正草案,其中包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與「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身處在台灣的外國人,是被執政者視為一同經營在地居住環境的共同體?懷有相似社會價值的同道人?還是必須嚴加防範的調查對象?可以從近期的修法動向,一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