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日常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紀錄運動與健康狀態,生病時就醫留下的資料和醫療影像,電子化及雲端服務讓健康資料更容易被儲存及分享,健康資料被用於個人未同意或難以控制的情境也數見不鮮。世界醫師會於2016年修訂通過…

網路上大量的文字、圖片、影音、商品,有些你感同身受,某些你對它嗤之以鼻,他們爭相競逐我們的注意力,而很多時候,我們未必瞭解:為什麼我會看到這則廣告?有哪些內容不被允許出現?以及為什麼?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將一個人的臉置換到他人的影片上已不是困難之事。透過電腦程式或是手機APP,每個人都能…

許多更新後的制度恣意脫離法規,使用生物資訊,且在公眾和私人服務中都依賴「單一真相來源」模型。

台灣個資保護守門員長年空缺,讓數位發展的國家隊始終缺少最堅定的後盾,或許是好事多磨,期待我們能建立位階足夠,且有充沛量能與獨立性的隱私專責機關,建立數位環境下的民主韌性。

網路空間同時具備自己的房間與交誼廳的性質,可以從事私人通訊,也能公開暢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即是在規範交誼廳的場地出租方,也就是在網路內容管制中,政府可以干涉到何種程度,以及如何介入。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本身沒有針對「違法內容」做定義和列舉,必須回到各機關現在正在使用的法律來看。這不是一部可以直接處理特定違法內容的草案

今天憲法法庭判決(111年憲判字第13號),我們終於能見到終結資料剝削的一絲曙光。 為避免修法期間對人民資訊隱私的持續侵害,以及預防健保資料在此三年內遭大肆利用,我們嚴正呼籲健保署與衛福部,從此刻開始…

有關台權會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個資,以及您可以請求查詢、修改、刪除的說明。

今天要介紹的工具Privacy Badger可以控制個別網頁的Cookie,更細緻地讓使用者操作想要留下或阻擋的追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