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台權會於六月中,發函提供電信資料利用違反個資法嫌疑之事證,請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以下簡稱籌備處)…

脆上同溫層滿滿,回到現實生活每次開口聊議題都變成話題終結王? 想到北部參與議題性營隊,看到交通費及報…

行政院於5月9日公布「打詐新四法」,送入立法院審議,草案涵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之修…

自特定政黨人士宣稱,其使用電信資料比對出不同集會群眾各自之人口特徵後,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各大…

本篇為台權會參與司改會主辦之記者會「監控開大門,國會同意嗎」,針對打詐四法中之《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台權會建請電信主管機關、數位廣告與行銷業者之主管機關、政黨,應釐清及說明包含手機信令分析、基地台位置分析、Beacon室內定位等資料蒐用現況、法律依據,是否落實消費者的知情同意與退出權利。

撰寫:許雅昱 編輯:周冠汝 台權會四十周年系列講座的第二場以隱私權為主題,回顧台權…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

從資料庫建置與管控、退出權與同意權行使、資料利用範圍、資料資全措施、內外部監督機制等面向檢視衛福資料管理條例草案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