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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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目前畢竟是一個資源有限的組織,我們無法在人權保護上面面俱到。而在台灣,也還有眾多的NGO,努力經營許多其他議題。因此列在這部分的議題,即是那些台權會平常多半雖都是從旁聲援協助的角色,但若友團需要聲援,我們也會挺身而出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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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我們共同的自由│黃丞儀

台灣曾經很艱難地走過荊棘路,我們應該更能夠體會被壓迫人民的心聲。但我們經常只是狹隘地喃喃自語,要求別人「看見台灣」。但我們自己看見世界了嗎?是不是真的和世界上各受到壓迫的民族站在一起?我們牽起了受歧視人民的手了嗎?如果沒有,我們真的有資格要求別人來關心台灣嗎?憑什麼?

我們真正的自由,必須等到他人獲得自由時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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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政不止 永遠抗暴 | 黃嵩立、施逸翔

本文為刊登在2014年3月6日自由時報之投書,作者黃嵩立、施逸翔分別為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2014年西藏圖博抗暴紀念日55週年台灣相關援藏活動 : https://www.facebook.com/March10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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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走火入魔的《人權秘笈》| 施逸翔

文 / 施逸翔

法務部作為《兩公約施行法》之主管機關,於今年(2014)1月27日在網站上公布所出版的五本《人權秘笈》,試圖從活潑生動的案例中,解析個案,並扣連其與國際人權標準之關係、應盡之國家義務、以及法務部觀點之評析。這套叢書名為《秘笈》,似乎有意透過案例分析,引導其他公務人員邁向「人權大步走」,以具有國內法律效力之國際人權公約,落實人權之保障。

法務部美意固然值得尊重,但自從2009年該部扛下推動落實兩公約的工作之後,除了負責統籌業務的法制司戮力扮演協調分工的角色之外,其他司處都與兩公約背道而馳,檢察司屢次忤逆公政公約第六條,積極執行死刑,秘書處亦加速迫遷華光社區之居民,大刀闊斧毫不留情。加之以日前監察院發佈一項糾正案與調查報告,指法務部未督促檢察機關依公約之規定,以確保外籍被告獲得通曉語言之譯本,實已侵害被告之公平審判權。綜合上述諸多不良紀錄,筆者對法務部所出版之《人權秘笈》,抱持極大的懷疑,甚至擔心閱讀者受其精美印刷及漂亮語言所惑,終致步入走火入魔之險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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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立即停止限制性別表達自由

職場內對服裝儀容的要求向來是性別焦點議題之一,近幾年,馬偕醫院周姓工程師因性別認同著女裝遭解雇,到今天警政署不斷對留長髮的警察L作申誡處分,可以見臺灣職場仍對跨性別充滿敵意,讓個人在自我認同與職場壓力間掙扎。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跨性別倡議站最近協助一起個案,主角警察L基於其性別認同蓄留長髮,卻在職場中多次遭到主管依照《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規定男性需留短髮,而予以各種處分,包括不予錄用之警告、管制配槍、申誡等,嚴重影響L的職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