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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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目前畢竟是一個資源有限的組織,我們無法在人權保護上面面俱到。而在台灣,也還有眾多的NGO,努力經營許多其他議題。因此列在這部分的議題,即是那些台權會平常多半雖都是從旁聲援協助的角色,但若友團需要聲援,我們也會挺身而出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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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聲明】公民社會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

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立即無條件釋放僅因和平表達意見而被拘押的人士,或儘速予以公正、公開的審判;
2. 在相關人士仍遭拘押期間,確保其不受刑求及其他虐待;
3. 終結一切未經法定程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軟禁行為;
4. 履行法律義務,保障人民言論、出版、集會和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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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聲明】捍衛言論自由 控訴警察違法

大埔事件後,陸續發生和平倡議民眾遭警察違法逮捕、拘留及移送問題,尤有甚者,今天(7/23)馬總統參加衛生福利部揭牌儀式,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於馬總統座車行經交通管制區時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口號,事後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送往大同派出所;參與聲援的洪姓同學在與警方推擠的過程中,亦遭警方撂倒,致其頭部撞擊人行道出血而緊急送醫,且警方並以「公共危險犯現行犯」為由,在急診室欲伺機強行帶離受傷的洪姓同學。另外,江宜樺院長於中央社出席新書發表會時,亦遭到民眾抗議,黃同學等三人分別被警察帶去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以及長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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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國際反酷刑日:看見酷刑被害人

在一個文明法治社會,酷刑是不道德及殘酷的濫權行逕,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專家強調:台灣應及早批淮反酷刑公約,並設立《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的全國性預防機制。我們希望台灣社會能正視酷刑的問題,對於酷刑受害者,有一套立即的司法救濟、金錢賠償、心理重建、社會回歸等配套。此外,政府特別有責任要對曾施行酷刑迫供的執法人員,進行相關懲處究責,阻卻「有罪不罰」的姑息現象,才能讓酷刑能真正早日從台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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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醒一醒 集遊惡法加快釋憲(蔡季勳)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0年10月通過決議(A/HRC/RES/15/21),新增設和平集遊結社權保障特別報告員,該名獨立人權專家的任務即是了解掌握全球各國集遊人權落實情況,在既有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下,進一步為保障集遊人權提出具體改革建議。

本文為在刊登於想想論壇之投書,作者蔡季勳,現為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