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台權會早年在台灣還沒有司改、冤案團體或法扶機構出現時,協助了不少軍中人權及冤案,最著名的就是蘇建和等三人案,蘇建和也在2003年第一次無罪宣判後,來到台權會工作多年,透過這些冤案,也促成了許多刑事訴訟法的修法,包括偵訊時時應全程錄音錄影、與證人的交抽詰問等。這些冤案的救援通常歷經十幾二十年,救援大隊也不斷舉辦相關活動,以維持社會關注度。而目前也已經有冤獄平反協會及司法改革基金會,專門關注司改議題及冤案救援。

We, the undersigned organizations, are extremely concerned with the Taiwan activist, Li Ming-Che, w…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因穿夾腳拖遭警方盤查一事,引發社會廣大討論,就連歌手楊丞琳也在臉書發文曾因警察臨檢…

有效的預防犯罪、降低犯罪人口數,當然能解決現實生活中監所人滿為患的困境。然而,現實問題在於,我們把犯罪者全都丟到監所後,究竟會對社會帶來什麼改變?
政府歷年來對於監所的政策,強調戒護第一、矯正優先。戒護,指的是對收容人的各項管理措施。例如作息、安全、內部秩序等;而矯正,則是令收容人在離開監所後,能夠改過向善,重新回歸社會的輔導機制。此二機制,當然缺一不可。不過,第五組委員之一、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周愫嫻,在書面意見中則指出,以政府目前所投入的資源,對於矯治犯罪或減少再犯的部分著墨不深,僅強調「如何讓收容人與社會隔離」而已。

民間團體 聯合聲明2017年3月16日 本月24日,大法官擬就民法禁止同性婚姻的釋憲聲請案召開言詞辯論…

「司改國是會議」即將於20日召開分組會議,在司改國是會議各組委員名單產生過程中,本會執行委員與秘書處…

2015年6月,Hydis關廠工人(以下簡稱Hydis工人)多次跨海來臺,訴求與母公司——臺灣永豐餘集團元太科技面對面協商,在永豐餘總裁何壽川仁愛路前靜坐絕食抗議,一場和平集會,換來的卻是警方以蛇籠粗暴圍捕,移民署徹夜訊問、隔日一早旋即強制驅逐出國,並在後續的入出國及移民案件審查會中黑箱決議禁止入國三年,這份特別針對Hydis關廠工人來臺抗爭的入境黑名單,人數竟高達73名。

蔡總統此次就司法院人事案的提名「懸崖勒馬」,固然值得肯定,但公民社會更希望的,毋寧是總統將其承擔責任的口惠化為行動。一方面,總統應清楚向人民交代其司法人事的佈局及擇材標準,讓人民得以評估其適任性,並有機會持續監督大法官的表現;總統並應促請所有被提名人充分說明其憲法意識及人權履歷,切莫存著蒙混過關的心態。另一方面,總統更應在提名大法官人選後,預留相當期間,讓公民社會及立法院能夠充分審議、實質審查。建立起憲法機關人事提名及同意權行使的機制,才是回應憲法意旨及人民殷殷期盼的正辦。

謝文定不管曾經是威權體制的打手或是威權體制的小螺絲釘,都不應該在民主時代擔任保障人權的大法官。第三次政黨輪替,台灣應該要有更高格局的大法官與司法院長,We expect more. We deserve better.

Hydis工人作為此次訴訟之原告,一再向北高行表達親自到庭說明之決心,前後分別提出暫時狀態處分與暫停執行禁止入國的聲請,希望在訴訟期間能夠暫時解除國境管制,來臺行使作為原告本應享有之訴訟權。然而,北高行一再以原告「得以書狀為之」、「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不斷跳針,將Hydis工人拒於國門之外,否定原告的「在場權」;法院將原告「受律師協助之權利」轉化為「強制律師代理」之義務,更是明目張膽地宣示,素人當事人不需要進到行政法院來,只要有合法專業的代理人及專業法官審判,聆聽法院公正的判決即可,這更是剝奪每個當事人親自悍衛自己生命、自由、財產權利的權能,將尋求法院的素人當作無理取鬧的「刁民」,只是受審的「客體」,罔顧人性尊嚴,視正當法律程序於無物,專業與權力的傲慢,一覽無疑

文/李佳玟(成大法律系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涉嫌當街殺害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因為律師主張他無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