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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酷刑公約施行法,不能再等!

六月廿六日是國際反酷刑日,紀念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之一,全名為「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正式生效。但對於台灣而言,我們無法正式參與聯合國相關的人權事務,這部公約也尚未國內法化,唯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有不得對任何人施以酷刑的原則性規範。

Si xing du shi xiong di

國家恣意殺人之無限迴圈

甚至羅瑩雪更有資格依兩公約施行法來行政,因為法務部據說是主責推動「人權大步走」落實兩公約的主管機關,所以部長依職權落實2013年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的專家們的結論建議:「強烈建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應該加緊努力朝向廢除死刑,首要的決定性的步驟就是立刻遵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案,暫停執行死刑。」不至於說不過去,但作為一位佛教徒,作為主推人權政策的部長,她連嘗試在民意前捍衛一下自己的人權政策都沒有,一句話都沒有。

Guo ji ren quan ti xi

死刑換支持度也太廉價

這波反廢死,許多民眾主張先不管公平審判了,應立即處決殺人者,甚至質疑兩公約之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是在保護「壞人」。事實上,若回頭看聯合國為何在二戰後起草與頒布世界人權宣言,並進而在1966年將宣言法律化為兩公約條文,就是在處理當時世人相似的憤怒與情緒:納粹大屠殺下的浩劫。而人權語言即踏在這樣的情緒中,透過各種多元背景的對話、思辨,最終形諸所見之兩公約條文。這些文字幾乎是在悲觀絕望中誕生的微光,起草者深知人類必定再犯,故透過建立普世人權機制,約束與減緩侵害人權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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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權,才能預防魔鬼滋生

要充分確保兒童人權的實現,不應只在憾事發生後,法律人和國家社會才忽然站出來展現所謂永不妥協的決心,而應如兒童權利公約第13號一般性意見有關讓兒童免受暴力的解釋:不應只狹隘地關注暴力事件、和暴力的程度與類型,而應關注兒童作為權利享有者的正面發展與福祉,也就是說,應該要從預防的角度,為兒童建立友善的環境。再者,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不應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由,去採取任何有損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舉止,比如體罰或其他殘忍有辱人格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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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邁向極右之路?

台灣是否需要死刑制度,是否可以停止執行,或是否需要什麼樣的替代措施,都可以也需要有更多討論。但如果每次有案件發生,只是換來更多的煽動仇恨言論、更多的嚴刑峻罰,甚至要剝奪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可能可以獲得減刑或假釋的所有法定基本權利,這種踩在被害者屍體跟鮮血上的口水正義,只是在把台灣帶向極右的奴役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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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下的分類難題

我們該怎麼看待悲劇?這似乎不是一件那麼容易回答的事情。但如果可以,也許大家必須收斂起一些情緒,收斂起也許怎樣怎樣做問題就解決了的直觀。精神醫學會在去年捷運事件發生後所發表的呼籲,篇名標題為「每個悲劇後面,都有著求援的聲音」,真是個再適切不過的提醒。當我們能夠如此看待,而不單只有將人給分類、對立,同時將問題轉向更寬更長的故事軸線來理解,也許我們會有更大的對話空間,同時找出更多解決問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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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而不審的新提審法 真戲假作的準大法官?

本文刊登於風傳媒2015.05.14觀點投書

回頭檢視當年提審法的修正過程,司法院在102年10月31日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時,在第8條的立法理由第3點中,就已宣示法院處理提審事件時,只需審查逮捕、拘禁程序的合法性,毋庸及於被逮捕、拘禁的實體原因及必要性,可見司法院在將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之初,就已定調基層法院的審查範圍。而當時主責提審法修正草案定稿之人,正是時任刑事廳廳長的林俊益法官(林法官在102年12月間調離廳長職務)。我們因此赫然發現,林俊益法官當時對外宣稱新法讓「人權保障大躍進」、「提審保障更周延」,堆砌新法優點的美好話語猶在耳際,關起門來卻瞞著民眾積極限縮法院審查範圍,讓提審法新制的審查程序只剩極其瑣碎的公文核對,如何能叫作「大躍進」或「更周延」?林俊益法官口口聲聲宣稱「被逮捕的大陸配偶只要說『我要見官』,人權將馬上獲得保障」,實際上大多數都直接被法院送回外國人收容所繼續收容,等於遞交了提審聲請,法院反而翻臉回甩一巴掌,說你就是活該被拘禁,如何能奢言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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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自不自由,誰說了算?

本文刊登於2015年04月28日蘋果論壇

我國政府兩年前也發生過爭議極大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及「智財局封鎖境外網站」的案例,許多人至今還記憶猶新。有關誰有權進行內容不當的認定,認定的標準為何,是否有相關行為的標準作業程序及稽查流程等,至今都仍處在一種未經統整或不透明的狀態。如果我們現在連理解都不可能,究竟又有什麼理由,去支持政府進行更積極的內容管制,甚至落實實名制,好讓它有更大的機會去干涉人民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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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收容的無限悲歌?

本文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我已經在收容所被關了12個月,我何時才可以回家?」「我媽生病了,我很想趕快回去」「我又收到延長收容處分,還要繼續延長2個月。我可以不要繼續被關在這裡嗎?」電話那頭傳來被收容人焦慮的聲音,付費電話的計時聲音不斷響著,背景聲音則是收容所裡面吵雜的人聲。這是近日來台權會常常接到的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