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失的人權:人間蒸發的委員會
執政者越是展現出對人權的漠視與打不爛的厚臉皮,就更證明了建立獨立、多元、有效的人權機構,實是當務之急。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執政者越是展現出對人權的漠視與打不爛的厚臉皮,就更證明了建立獨立、多元、有效的人權機構,實是當務之急。

在輿論的壓力之下,台北市警察局火速完成了佔領教育部相關執法爭議的檢討報告,隨後被媒體披露內容。雖然煞有介事地對「爭議事項」提出了一套說法,但仍舊是處處避重就輕,規避責任。

遭永豐餘集團違法解雇,甚至逼死工會幹部的韓國Hydis工人,在來台靜坐抗爭十天後,仍未收到政府或企業的任何回應。因此昨日他們前往總統府陳情,要求聘永豐餘總裁何壽川為國策顧問的總統府,應將何壽川解聘。結果這場陳情行動,卻再次暴露出了,政府對待社運的顢頇與粗暴。

北市府公布了七二三教育部事件的調查報告,然而同時當天被逮捕的記者與其委任律師就在市府前召開記者會,批評報告在許多關鍵點上模糊不清,也沒有明確的懲處或改進措施。

在東北亞,甚至連香港,只是個地區,而不是國家,都已經在做難民審查及後續安置、法律協助、翻譯、心理諮商、社工輔導等工作多年,韓國已經有獨立的 『難民法』,甚至直接接納北韓來的難民為國民,日本即使沒有獨立的 『難民法』,在『移民法』中也有難民審查的相關規定,就連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在聯合國難民署的(UNHCR)的協助下,建立起一套難民機制。台灣在這個區域的落後程度,倒是完全殿後。

發生在去年的「427佔領忠孝西路」反核運動,檢察官事後起訴學生洪崇晏與教授蔡丁貴2位所謂「首謀」。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宣判洪崇晏與蔡丁貴均無罪。此案獲判無罪,檢察官遭到法院打臉,其實在起訴當時就可以預見。但即使不問聚眾不解散罪箝制民眾集會遊行權利的違憲瑕疵,本案事證與該罪名所欲處理的行為型態相距甚遠,無罪判決不但凸顯近年社會運動案件遭到政府的浮濫起訴、惡意追殺,也殘酷地反映檢察官為了迎合上級意志,而違逆法律基本原則的自我沉淪。

作者:涂予尹(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更重要的是:朝野政黨為什麼要在付出這麼多的代價後-各個社運團體、學生團體無數場次的會議、演講、動員、抗爭,律師辛苦地漏夜待命、陪偵,甚至到有年輕的同學喪失生命,才忽然想到原來體制內的努力還沒走完呢?
(圖片出處:大紀元記者陳柏州)


這樣的案件一成,未來是否無論網路言論的真實性為何,警方都可以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主動介入?或者只有類似攻擊「準執政黨」的網路言論才算是「影響公共安寧」,才要受到警方主動調查?作為將來可能的執政黨,民進黨都不擔憂《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濫用,會侵害言論自由,並造成政治上的寒蟬效應嗎?

原本不畏強權的Amos,畢竟還只是個未成年的孩子,根據他母親探視他後的文章顯示,他被關在該精神療養院的第七棟,這裡是關押真正精神病人的地方,Amos只是接受評估,這樣的處遇基本上違反比例原則,甚至嚴重違反新加坡政府已經批准的兒童權利公約,以及對待Amos應該考量的兒童最佳利益。我們很難以想像,將一位16歲的少年綁在床上超過24小時,燈光持續照射讓他無法好好睡覺,一天只讓他閱讀一個小時,尤其他是這麼自學好學的青年,再加上他必須與其他嚴重精神病患長時間相處,他必須時刻聽到其他病友的嘶吼與眼神,這樣的處遇怎麼可能會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