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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議題:強迫勞動

作者:施逸翔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成員)

知名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透過早年鄒族青年湯英伸案的原型,再現刻畫成為印尼漁工在遠洋漁業中的強迫勞動處境,許多觀影者應該都還印象深刻。當政府與企業放任職場霸凌現象長期不管,最後被看見的就是已達到高強度的強迫勞動壓迫行為,而當被壓迫的勞工在職場權勢不對等的處境下求助無門,勞工不是身心重創受傷就是選擇暴力反抗,無論如何終究就是悲劇收場。沒有人想要看到湯英伸老闆全家被殺、湯英伸被執行死刑,也沒有人希望台灣企業因為台灣勞工或外籍移工的職場霸凌與強迫勞動,而被市場國政府制裁(比如美國政府的WROs)或因為人權風險而掉出國際供應鍊(現在誰敢使用新疆棉),這就是為何預防職場霸凌的立法與政策有多重要。

外籍漁工不論遠洋還是近海,都因為其移工身份而容易遭到權勢不對等、雇主濫用弱勢處境,船長言語暴力的職場霸凌現象,以及因為無法通訊而處於海上孤立狀態,幾乎是漁工的日常,近幾年漁工甚至因為船長刻意隱瞞資訊或提供不實資訊,不慎涉入走私與販毒案,已經有不少的司法案例。漁工的強迫勞動同時交織著許多職安法所定義的職場霸凌行為。台權會上個月就得知南部某漁港連續發生兩艘漁船的漁工,因為尋求漁工工會協調處理強迫勞動與暴力事件,就遭到威脅並快速遣送回國,未來職安法霸凌專章上路後,近海漁工的勞動現場也能獲得改善嗎?而長期被排除在勞動法規之外的遠洋漁工,作為工會成員的漁工,勞動部也會坐視不管嗎?我們呼籲勞動部與漁業主管機關,也應該努力消除漁業部門的強迫勞動與職場霸凌。

想要爭取澎湖縣長大位的台聯黨主席周倪安,近期不斷透過不實資訊與散播歧視移工與漁工的言論,甚至連「船東比漁工還要血汗」的言論都敢說出口,試圖拉攏澎湖在地漁民、雇主、仲介的選票支持。如此不僅會加劇漁工在職場遭到霸凌的風險,甚至會讓台灣漁業產業離當前海鮮供應鍊越來越重視漁工勞權的轉向,越來越遠。台灣漁業最重要的區域漁業組織「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已經決議要將勞動規範納入IUU的管理當中。國際知名的海鮮品牌Thai Union已經承諾要在今年底讓供應鍊中五成的漁船保障漁工可以使用Wi-Fi,有另外兩家大海鮮貿易商在進行漁工Wi-Fi的前導計畫。美國和歐盟都不斷施壓台灣政府必須改善遠洋漁工的勞動人權。

當前國際供應鍊已越來越重視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所揭示的企業人權責任與落實人權盡職調查(HRDD),台灣各產業的企業不論經營規模,如果要在複雜的供應鍊中永續經營,甚至要具備國際競爭力,光是遵守本國法規是不夠的,企業遵守國際人權規範已是必要條件,而管理人權風險和誠實面對已發生和潛在的人權侵害事件,更是不可迴避的企業經營成本。

台灣知名企業巨大集團(Giant Group)因移工支付仲介費而遭美國政府發出暫扣令(WROs)制裁,殷鑑不遠。巨大集團不僅沒有像泰博科技和台聯黨那樣聯手攻擊移工和工會,反而誠實面對問題並歸還五年內所有移工已經支付的仲介費,許多企業像是台灣的紡織業,都已先於政府規範開始思考與學習自行遵守公平聘僱原則。而台灣政府制度性地歧視外籍移工和強迫勞動風險,也已經不只是美國政府高度警戒的對象,包括歐盟與許多影響供應鍊的大品牌商,都在審慎評估與調查台灣企業與工廠中外籍移工是否有強迫勞動。

我們認為,來台工作的百萬移工不應被貼上「暫時性工作者」、「破壞產業發展」的歧視標籤,而應是共同打拼的工作夥伴,事實上,台灣已是高度依賴外籍移工在長照、農漁業、交通基礎建設、營造、與各產業工廠所付出的勞動力,如何制度改革並保障所有移工的基本人權是台灣政府與台資企業必須共同努力功課。因此,行政院應儘快通過ILO C188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2.0、以及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2.0、並朝研擬具有拘束力的企業供應鍊人權盡職法努力,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所要求的三年內消除移工強迫勞動等等,這些已經無法再怠慢的人權政策,台灣政府必須加緊腳步。至於台聯黨的那些自毀並想要拖著台灣企業一起自我埋葬的言論,就當作台灣尊重言論自由的風景角落就好,無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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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訊息請見以下會後新聞稿:

「職安法霸凌專章將上路,籲勞動部積極捍衛勞權」記者會

06/29會後新聞稿

今日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跨國企業監察 TTNC Watch、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積極落實職安新法的「霸凌防治專章」,不分國籍均應同一標準適用於我國勞工。同時,也要求國會盡快通過今年總預算,使勞動部得以順利推動維護勞動權益的職安法霸凌專章。

台灣永社副秘書長黃慧瑜表示:

「針對七月一號要正式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霸凌防治專章」,本次修法的幾個關鍵重點包括:直接將職場霸凌行為在「法律」中定義,核心標準是職場上是否出現「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的不當行為;明訂不同規模的企業如10人以上、30人以上必須訂定申訴管道、防治措施、罰則;雇主「知悉」即應採取措施;以及,針對雇主本人可能為霸凌行為人的情形,勞工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提起申訴。

這套制度的建立,確實是台灣勞權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然而,我們也必須坦言,勞動部這次推動霸凌防治新法固然重要,但霸凌防治絕對不是只靠「立法」就能解決的問題。新法上路之後,這個霸凌防治專章是否會讓基層勞工「看得到、吃不到」或「不敢用」?關鍵完全在於企業內部是否能進行足夠且實質的內部教育訓練,以及政府的外部監督與勞檢,量能是否足夠。

2023年台灣發生「#MeToo」浪潮,實質影響並推進了後續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性平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的大修法。但我們仔細去想,台灣其實早在 2008 年就通過了《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中包含性騷擾的防治,然而那十幾年來,立法並未真正解決問題,職場性騷擾的情形依然頻繁出現,其原因除了原有法規的缺陷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過去,台灣企業、工作組織、甚至包含政府組織本身,對於性騷擾防治的內部教育訓練嚴重不足,以及許多大企業、大公司長期存在基層勞工自組工會卻難以自治、資方長期介入干預的情形,這導致大企業在面對騷擾或霸凌事件時,缺乏來自工會的監督;再加上申訴管道與調查委員會若流於形式,也缺乏來自政府的有效外部監督機制,讓法律形同虛設。

而職場霸凌往往比性騷擾更常以「職場潛規則」的態樣出現,灰色地帶更多、認定更複雜,受害者也經常不是個人、而是集體的群體。

因此在大企業中,我們除了要求企業必須依法訂定申訴管道及懲處罰則、落實實質的教育訓練之外,「資方不得介入工會自治」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以勞動部在 115 年 5 月 29 日剛作成的「115年勞裁字第 6 號」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為例,該公司就出現了對外籍移工工會的理事長及幹部進行不當懲戒、違法解僱,造成工會癱瘓的不當勞動行為。且即便勞動部已經介入調查,該企業仍多次高調聯合台灣的政黨召開記者會,公開控訴外籍勞工是與外部團體勾結、刻意製造勞資糾紛,反向指責勞工傷害企業的 ESG 形象。像這樣高度不對等的集體勞資爭議,在台灣並不少見。

但我們要重申,事實上,台灣包括《勞動基準法》、以及這次大修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等勞動相關法規,保障的是在台灣境內合法受僱的所有勞工,不分國籍,一律平等。

因此,我們在這裡要呼籲勞動部,必須正視職場霸凌防治在實務上有很高的落實難度。政府應該在新法正式上路的初始階段,就大幅加大法規的宣傳力道,積極推動各個職場的教育訓練;同時,更必須全面強化第一線的勞檢資源與外部專家的獨立審查能量。」

立法委員陳培瑜表示:

「本次職安法修法首度將「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並增設專章,把職場霸凌的定義、申訴管道、調查與處理機制、受害者保護等措施都定明清楚。為因應新制上路,勞動部也提出許多配套措施。因此勞動部今年度編列1億3302萬元經費,用於前述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上路後的措施。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民進黨召委林月琴已於6月3、4日排入議程並審查完畢。但其他部會的預算,藍白召委卻遲遲不排審,導致無法一起送進院會二三讀。至今已經6月底,卻還沒審完今年度總預算,史上最晚。陳培瑜呼籲藍白,盡快完成總預算審查,讓職場霸凌防治預算得以落實到第一線工作場域。」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台灣跨國企業監察(TTNC Watch成員),施逸翔指出:

「在剛過去的這個週末,公務體系認定了顏慧欣的職場霸凌案,這讓我們非常的痛心。而 7 月 1 日勞動部即將上路的「職場霸凌專章」,是適用在一般職場的相關法規範,這其實是一個遲到很久的重要立法。

我想大家應該都還記得《八尺門的辯護人》這部劇刻劃的印尼漁工在遠洋漁業中的強迫勞動處境。我必須說,從我們企業人權的角度來看,台灣政府放任職場霸凌的現象持續發生已久。受害的不只是勞工,也可能是整個企業,我們會看到,職場霸凌的現象如果長期不管,體現出來的就是高強度的強迫勞動與壓迫行為。當這些被壓迫的勞工,在職場權勢不對等的情況底下求助無門,導致身心受創而選擇暴力反抗,無論如何,其實都是悲劇收場。

沒有人希望台灣的企業,因為台灣勞工或外籍移工遭遇職場霸凌、強迫勞動,而被市場國制裁,而當前國際供應鏈已越來越重視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所揭示的企業人權責任與落實人權盡職調查(HRDD)。企業有可能因為有人權風險,導致被稽核之後剔除在國際供應鏈之外。就像現在,應該沒有企業敢主張說她用了所謂的新疆棉一樣。這就是為什麼,預防職場霸凌的立法跟政策會如此重要。

我們看到台聯黨主席周倪安,近期不斷透過不實資訊與散播歧視移工與漁工的言論,甚至連「船東比漁工還要血汗」的言論都敢說出口,試圖拉攏澎湖在地漁民、雇主、仲介的選票支持,如此顯然會加劇漁工在職場遭到霸凌的風險。台灣漁業最重要的區域漁業組織「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已經決議要將勞動規範納入IUU的管理當中。國際知名的海鮮品牌Thai Union已經承諾要在今年底讓供應鏈中五成的漁船保障漁工可以使用Wi-Fi,有另外兩家大海鮮貿易商在進行漁工Wi-Fi的前導計畫。美國和歐盟都不斷施壓台灣政府必須改善遠洋漁工的勞動人權。

而移工身份容易因權勢不對等、遭到雇主濫用弱勢處境,又上述漁工的強迫勞動同時交織著許多職安法所定義的職場霸凌行為。台權會上個月就得知南部某漁港連續發生兩艘漁船的漁工,因為尋求漁工工會協調處理強迫勞動與暴力事件,就遭到威脅並快速遣送回國,未來職安法霸凌專章上路後,近海漁工的勞動現場也能獲得改善嗎?而長期被排除在勞動法規之外的遠洋漁工,作為工會成員的漁工,勞動部也會坐視不管嗎?我們呼籲勞動部與漁業主管機關,也應該努力消除漁業部門的強迫勞動與職場霸凌。

所以我們最後要說,其實如果任何企業去輕信台聯黨這種自我毀滅的言論,然後拖著台灣企業一起去自我埋葬,我們覺得台灣的企業真的要三思。千萬不要去忽視國際人權、以及對於勞權保障的這些重要規範。」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

「延續我們剛剛談到外籍移工的部分,我們覺得,一個企業如果把他的員工當成家人,這都是我們會傳回社會的一段美談。事實上,外籍移工在台灣已經有 80 萬人了,那其中在製造業將近占了快 15% 左右,在家庭照顧的部分,甚至已經高達 28%。所以移工在台灣的建設與發展中已經是不可或缺的。而在國際地緣政治中,外籍移工也是未來台灣在國際地緣政治上重要支撐,在台灣國際外交形勢面臨困頓的時候,這 80 萬的移工不僅是對台灣的勞動做出實質貢獻,他們未來也是台灣在外交上非常重要的奧援。因此,我們也肯定政府推出相關立法,平等的保障移工的勞動權益。

但我們非常遺憾,藍白主導的立法院到現在,今年度都已經快過一半了,我們中央政府今年 3 兆的預算到現在居然還不通過,這非常荒謬,從上個會期開始至今無縫接軌、從未休會,到目前為止創下了有史以來最混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從來沒有這樣過如此嚴重的延宕的審議。而我們這些新的法規,一定會牽涉到新法的落實、新法的教育推動,立法院現在是非常惡意地在做這些杯葛。

國家的預算不是民進黨的預算,請藍白不要因為選舉選輸總統了,就來報復現任國家的預算。這段期間的拖延,我們認為會造成我們未來不只是勞動部這一個法規的落實的影響,連其他相關的國家運作都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過去我們看到藍白常會說:「欸,過去也有過這種延宕的狀況,按照《預算法》只要沿用過去的預算就好。」但我們要跟大家報告,經過之前的亂刪亂凍,他們甚至把原來人家認為合理的常態預算,都給人家刪減到 0 元、甚至刪成負數。我覺得目前的這些行政單位是會產生寒蟬效應的,因為官員會怕萬一用了,可是最後預算被你刪減該怎麼辦?所以這會造成整體行政部門的停頓,這對於國家來說絕對不是一個好事。

我們即將在 9 月又要開始下一個會期,也就是預算會期。這將會創下我們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立法院同時手中有兩個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都還沒通過的紀錄,這是非常惡劣跟可恥的事情。

所以我想,我們一方面呼籲國家必須對勞動權益給予高度關注,另外一方面也嚴正呼籲藍白,盡速趕快通過今年中央政府的總預算。國家的預算不是民進黨的預算,國家的預算攸關全民的權利,請不要與全國民眾為敵。」

團體共同訴求:

  1. 國會應盡速通過今年總預算,全力支持霸凌防治專章落實
  2. 政府應重視霸凌防治之艱難,健全教育訓練與勞檢能量
  3. 台灣企業ESG不雙標,本土政黨應守護勞權
  4. 全力支持勞動部推動霸凌防治立法

發言:

黃慧瑜/台灣永社副秘書長

陳培瑜/立法委員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TTNC Watch成員

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新聞聯絡人:黃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