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居住權的意義,在保障人們「安居」樂業。每個人都需要有個家,而國家有義務逐步實現這個理想。這是2009年成為國內法的兩公約所做的要求。遺憾的是,隨著房地產增值,全台各地被開發利益驅離家園的人也愈來愈多。迄今我們仍沒有一個完善的體制,可以保護人們不被任意迫遷。
我們的工作就是推動體制變革,減少迫遷的發生;我們尤其關注無產權者的處境,例如見於全台各地、俗稱舊有違建的「非正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協助他們爭取協商與司法救濟。這些住戶,泰半是戰爭與城鄉移民,因為政府長期默許而居住當地;儘管並未擁有所有權,政府或私人都應該避免讓他們無家可歸。透過社會住宅予以安置,並提供適當搬遷補助,是值得考量的作法。
具體來說,我們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推動法制改革:包括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國土活化的法制修訂。
(二)普及居住權意識:藉講座、活動、翻譯等工作,替居住權的可司法性打下基礎。
(三)支援個案的協商與司法救濟工作。

時間:2017/12/28 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都更條例於本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詢答後,隨…

【立刻報名】 法院能否決定國家該投注多少資源,來滿足人們的居住、醫療、教育等需…

今日上午九時,台北車站對於北車居無定所者家當進行清理,儘管在北市政與北車上週五進行協商,「11月13日…

本文刊於11月9號蘋果即時論壇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副總統陳建仁日前才在「貧窮人的台北」系列…

台鐵在日前張貼公告,要求在台北車站周邊夜宿的遊民在11/13 之前清空家當,否則就會把他們移至垃圾場旁堆…

文/周宇修(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本文原發表於2017.06.24 Ettoday雲論 倫敦,象徵著繁榮與進步…

近年來,台灣的反迫遷抗爭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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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又過去了。第二次的「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在今年1月20日順利落幕。來自十個國家、總共十位具備豐富聯合國經驗的國際人權專家,在當天公布總共78點的「結論性意見」;其中,單單是「居住權」一項,專家就給出了高達9點的建議,數目與內容都遠遠超過2013年首次國際審查的結論。顯然,四年來,政府並未認真反省,任由鼓勵投機的制度繼續;被迫遷者的痛苦,也一直持續。
下一個四年,台灣的人權狀況會不會更好?我們不知道。關鍵的發球權,完全掌握在政府手裡。

遊民跟你我一樣,同樣是國家的公民,同樣受到我國《憲法》與兩人權公約的保障,任何國家的人民,其人權與人性尊嚴都不容被任意剝奪,政府不可以基於違反人權的理由進行差別對待,否則就是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