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

隱私權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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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隱私權及言論自由)台權會發言

本次會議報告可以見到內政部對錄影監視系統的說明,但仍未見對「車牌辨識」及eTag感測器於平面道路上的佈建說明。如果公布道路上的車牌辨識點位或eTag感測器點位對執法機關來說過於敏感,希望能請各相關機關公布一定區域內的車牌辨識數量,讓人民知道車牌辨識架設的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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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個資調取 成不受監督黑數

檢警辦案有調閱個資的需求,但人民也有保護自己個資不被濫用的權利。持搜索票才能拿到個人留存在企業的資料,本是這個數位時代應秉持的司法程序及國際慣例。此外,我國或許短時間內仍無法避免以公文調取個資的情形,但執法機關至少應強化這個機制的透明度,業者也須審慎評估執法機關調閱個資的申請文件是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