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甚至集會遊行與結社,都是廣義言論自由的一環,也都是我國《憲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言論自由是延續民主社會的核心要素。

台灣在過去經歷了長達38年的戒嚴,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遭到嚴重打壓。台權會在成立之初,即長期進行救援因言論而入罪的政治犯的工作。而在解嚴後,台權會則積極健全各領域的言論自由,從集會遊行、新聞自由、到近來因數位科技的廣泛使用,而造成的網路資訊近用與言論審查問題,都在我們的關注範圍之內。

此外,因台灣近來言論自由的環境已較為健全,因此台權會也以自身作為基地,積極聲援其他言論遭到嚴重打壓的公民社會,如2015年的新加坡的Amos Yee案,2015年的中國對維權律師的大抓捕,以及2017年中國政府逮補李明哲案。

Huang se xiao ya

【發言稿】和平黃色小鴨,拒絕政府打壓| 聲援泰國社運記者會

目前泰國當局對和平示威者的鎮壓,超過1000名青年和兒童因和平示威而面臨漫長刑期。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於2021年12月15日至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召開的「和平黃色小鴨,拒絕政府打壓」記者會,遞交聲援泰國和平示威者連署書。 連署書係呼籲泰國政府釋放帕努莎雅蓉・西提集拉瓦達那恭(Panusaya Rung Sithijirawattanakul)及其他和平示威者,並尊重泰國公民的言論自由及集會遊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