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甚至集會遊行與結社,都是廣義言論自由的一環,也都是我國《憲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言論自由是延續民主社會的核心要素。

台灣在過去經歷了長達38年的戒嚴,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遭到嚴重打壓。台權會在成立之初,即長期進行救援因言論而入罪的政治犯的工作。而在解嚴後,台權會則積極健全各領域的言論自由,從集會遊行、新聞自由、到近來因數位科技的廣泛使用,而造成的網路資訊近用與言論審查問題,都在我們的關注範圍之內。

此外,因台灣近來言論自由的環境已較為健全,因此台權會也以自身作為基地,積極聲援其他言論遭到嚴重打壓的公民社會,如2015年的新加坡的Amos Yee案,2015年的中國對維權律師的大抓捕,以及2017年中國政府逮補李明哲案。

Young people holding free speech blank copy space poster sign

【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隱私權及言論自由)台權會發言

本次會議報告可以見到內政部對錄影監視系統的說明,但仍未見對「車牌辨識」及eTag感測器於平面道路上的佈建說明。如果公布道路上的車牌辨識點位或eTag感測器點位對執法機關來說過於敏感,希望能請各相關機關公布一定區域內的車牌辨識數量,讓人民知道車牌辨識架設的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