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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停止對人權的迫害
十二月 30th, 2009 by tahr

要求北京政府釋放劉曉波、停止對人權的迫害

–台灣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在生日前夕,因搧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十一年徒刑。《零八憲章》的內容不過是要求民主、人權、與法治。我們很難想像,號稱「和平崛起」的中國,竟然無法容忍這樣平和的主張,而要動用如此嚴刑峻罰來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書生。

中國政府迫害劉曉波的行為,引起全世界的關注,美國、歐盟和德國總理都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示高度關注與遺憾。香港的民主團體也積極發起串連進行聲援。台灣的知識份子們,也不應沈默。我們作為關注民主人權的倡議團體,願意一同加入聲援的行列,一同抗議中國政府這種蠻橫的行徑,要求儘速釋放所有僅僅因為表達不同意見即被嚴處以重刑的人士。

參與台灣社會「聲援劉曉波」連署

今年是六四事件二十週年,中國知識份子的劫難在這二十年間從未停止,在劉曉波之前有胡佳、高智晟,後亦有許志永、黃琦、譚作人。更有無數民主人士與維權律師在打壓中力爭基本人權。中國對言論自由的打壓從未間斷。作為長期關注台灣的民主人權的團體,基於民主信念,面對對岸如此之人權侵害,我們又豈能沈默。

然而,就在劉曉波被判刑的當下,中國海協會代表陳雲林正在台灣簽訂三項協議,但人權保障卻從不被納入討論。政壇大老對「誰能宴請陳雲林」的關切,遠勝於中國知識份子被打壓的言論自由。兩岸交流中,人權議題,自始至終徹底的缺席。台灣或中國,皆各自簽署了保障人權的兩公約,卻共同對人權此一普世價值視而不見。我們不只抗議中國政府的打壓,亦不滿台灣政府的忽視。人權議題應納入兩岸協商之中,實踐雙方作為人權兩公約締約國之義務。

歷史不斷在檢驗每個國家和政治人物的文明程度,台灣作為華人社會的民主人權燈塔,必須持續發出耀眼光芒,而非自我沈淪,向黑暗勢力低頭。我們將繼續以具體的行動,捍衛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等,更期待有一天,這些普世的價值能在中國生根。因此,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劉曉波先生、停止對人權的迫害、並切實遵守國際人權公約。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澄社、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加入台灣社會「聲援劉曉波」連署

國際人權聯盟 FIDH 救援信

11月22日反歧視NGOs(非政府組織)圓桌會議開始報名
十一月 12th, 2008 by site admin

台權會反歧視工作坊海報

修改集遊惡法,聲援自由廣場前靜坐活動
十一月 8th, 2008 by site admin


當台灣社會還在為這一週來維安中國事務性談判代表來台所造成的街頭衝突暴力畫面所震憾、政治人物彼此指責批鬥,11月6日上午行政院大門前聚集將近四百名來自各校的大學生以及教授,發起一場「公民不服從」運動,以和平靜坐的方式抗議近日來國家侵害言論自由,警察不當執法導致民眾受傷,要求「馬英九總 統、劉兆玄院長道歉」、「警政署長、國安局長下台」和「立即修正集遊惡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其它推動社會改革的非政府組織,我們全力同聲支持,對和平靜坐發起師生們未來可能面對的執法者以「非法」集會遊行之公權力執行威脅和司法起訴,社團將全力提供必要之協助。

道歉、下台、修法這場公民要求保障言論自由,修正集遊惡法的運動,11月7日傍晚遭警方強制驅離,但仍移師到自由廣場前持續進行,展現公民不服從運動最可貴的抵抗美學(觀看台北現場網路直播台南成功大學現場網路直播)。

我們呼籲認同和平非暴力、堅信人權尊嚴的台灣公民們,以到現場參與靜坐支持連署、轉發訊息、向友人說明事件背景和運動訴求等方式,突破藍綠統獨對立的意識型態宣傳,以公民成熟的判斷行動、傳達理念,匯集公民社會壓力,讓權力的傲慢者不能躲避忽視。

集遊惡法的相關資料

  • 真正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
  •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修訂之「集會遊行法」修正建議版本
  • 台權會會訊2008年8月號集遊法專題
  • 「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十一月 4th, 2008 by site admin

    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人權團體即要求國民黨:「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應該要向中國政府強烈要求釋放政治犯,及改善人權狀況。2008 年,馬政府上台後,強調與中國的對等交流,然而,所謂的「對等」,竟是降低台灣的人權法治標準,來迎合中國。近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府正是以中國的人權標準,來對待台灣的抗議民眾。

    列舉馬政府種種降低人權標準的粗暴作法諸如:
    淨空高速公路車道,連媒體隨行車輛,都遭到警察以「逼車」方式強行要求離開;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被警方帶走;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被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禁止通行並將人直接從車上架離………

    大法官曾表示:「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因此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不僅有義務對表達意見的人民給予適當保護,更應該協助人民行使表達意見之自由。然而,台灣警察在面對人民行使基本權利時,卻常是橫加阻擋和壓制。特別是這段期間警方密集地超越了勤務執行的界線及比例原則,嚴重妨害了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活生生的人權侵犯實例,無疑對台灣政府自我標謗為「民主自由國家」是最大的諷刺。

    除了強烈譴責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嚴正發起民間社團連署,要求:

    • 一、馬總統應該為其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
    •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 三、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做為進一步向國家提出集體控訴的基礎。
    • 四、呼籲在第一線執法的警察同仁們,維護憲法價值是每一個執法者的天職,盲目聽從上級的違法違憲指令,將構成犯罪行為。勿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
    • 五、呼籲立法院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發起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公民社會社團連署名單(隨時更新中):
    台大法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環保聯盟、核四公投促進會、青年95勞動聯盟、台灣綠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台文罔報雜誌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納稅人監督政府聯盟、GLCA 同志伴侶協會、鄭南榕基金會、外省台灣人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自由緬甸網絡、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真敢社、亞洲民主台灣青年團、財團法人賴和文教基金會、彰化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台灣教師聯盟、拓展文教基金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七一五宣言」起草人(吳叡人、顏厥安、、陳芳明、李丁讚、徐斯儉、范雲、黃長玲、吳介民、陶儀芬、陳明祺、吳乃德、簡錫堦、黃洛斐、林國明、林世煜)、社區文化服務隊、嗷網路雜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台灣獨立安全基督徒促進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台灣青年逆轉本部、國立臺灣大學濁水溪社、淡水史田野工作室、台灣歷史學會、台北大學青年社、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創新農業學會、台灣圖博之友會、開拓文教基金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歐洲台灣協會聯合會、台大女性研究社、台大大論社、國立台灣大學青澄社、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高雄市NGO工作者工會、台北音樂教育學會、台灣音樂教育學會、台大大陸社、新文化工作隊、臺灣地方學研究發展學會、台灣青年智庫、拷秋勤樂團、台灣羅馬字拼音互助會、客家公益會、六堆原鄉讀書學會、六堆原鄉讀書學會、六堆社、台灣古調樂坊、台中縣鰲峰人文發展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馬武督教會、與媒體對抗網站、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重新教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籌備處、女聲電子報、taiwan9、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財團法人淨竹文教基金會、地球公民協會、大龍峒文史工作室、FAPA-NY Albany Chapter、六七年級大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北縣棒球協會、FAPA Europe 、泰雅族民族議會、高雄縣阿蓮鄉數學讀書會、台灣青年公民參與協會、台大環保社、彰化縣兒童藝術協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大腳丫劇團、21世紀憲改聯盟、農村武裝青年樂團、綠色主張工作室、輔仁大學黑水溝社、科技醫療與社會期刊、泰雅爾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台灣東社(花蓮)、高雄大學蚵仔寮集思社、數位台灣工作室、Taiwan Elite Alliance 優社、北美臺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Dayton(目前共計有127個社團連署)

    如果台灣沒有建成扶輪社.....
    三月 19th, 2008 by tahr

      不知是環境因素,還是個性使然,我向來對台灣的民間社團興趣缺缺.青商會,獅子會,扶輪社,基本上都與我的人生毫無交會之處.家父雖然從商,基本上卻是一個寡言好靜的讀書人,我從來也不曾見過他參加類似的組織.生意上往來的同行倒是不乏扶輪社友,印象中都是一群飽食終日的資產階級,為了打發時間及自我增殖預備部隊的有閒俱樂部.這樣子的俱樂部也沒什麼不好,只不過於我何干就是了.我從來也沒有一窺究竟的念頭.

      其實,集會與結社,是市民社會的基礎,也是型塑市民公共圈的基礎,近代民主自由體制如果缺乏集會與結社,恐怕也無法獲致如此輝煌的成果.然而在戒嚴時期兩蔣專制體制之下,所有的集會與結社,幾乎都被美學水準比納粹還低的國民黨給庸俗化了.對年少時候的我而言,不批判不抵抗的結社,逢迎權貴脅肩諂笑的有錢人組織,其實也蠻搞笑的.除了能夠證明台灣不是共產國家之外,大概只有助長地方派系,以及確認彼此的上流身份之類的前近代效果.就解嚴之前的一個學運份子而言,加入工會比加入扶輪社光彩多了.

      回想起來,我這種先入為主的觀點也不能說是意識型態或者政治正確作祟,實在台灣有太多令人搖頭的類似組織.即使到了解嚴之後,我也曾親耳聽見台北某個扶輪社的社長告訴我:「某某扶輪社的存在是全體扶輪社的恥辱,因為他們居然只講台灣話」.他那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至少娛樂了我三天三夜.我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忍住不自戀的想到尤太人的古老諺語:「人類一思索,上帝就發笑」.

      假如沒有與葉博文許章賢兩位先生在京都的邂逅,可能我會一輩子止不住發笑.

      葉許兩位先生給寡陋的我帶來極大的震撼,因為這兩位都是公民意識理念極端清楚,而且極具行動力的,市民社會的典範型人物.他們涉入政治運動與社會運動甚深,又不像許多台灣常見的,動不動砸錢買半版報紙發表「國是感言」的,政治幼稚病的少爺,大爺與老爺.他們辦慈善活動,但是並沒有施恩者的傲慢;他們支持文化活動,但顯然對於與汪道涵郝柏村合票一齣「貴妃醉酒」了無興趣;他們投入民主運動,卻不希罕政客給予的一官半職;最重要的,他們居然支持「人權」運動,而且從未把人權運動看成是政治奪權行動的附庸.

      但是上述種種,還只是令我尊敬而已,並不讓我吃驚.

      真正讓我瞠目結舌無言以對的是,他們「居然」是扶輪社的成員,而且居然就是「只講台灣話」的那一個扶輪社──建成扶輪社!而且,而且,葉博文先生居然很稀鬆平常的說:「阮社裡朋友,隨便那一個都比我更優秀」.

      如果當時的邂逅只是他鄉之客的萍水相逢,倒也罷了,反正牛你吹,信不信由我;有趣的是幾年後當我回國並加入台灣人權促進會的行列之後,才知道葉先生你沒吹牛,不由我不信.台權會的重要人權戰役,建成社無役不與,而且十年來如一日的在財務上大力支撐許多人權團體與社運團體.就我所知,這在國外都是非常少見的.甚至台權會的前會長林峰正以及財務長陳建,也是建成社的菁英社員.我不得不坦白招認:只要建成社存在一天,老天垂鑒,雖然我不是尤太人,我也再不敢胡亂思索了.

      今年是建成扶輪社十週年社慶,台權會為了聊表存心,分派我寫點東西慶賀.我用我那中年痴呆不爭氣的腦袋「思索」多日,只想出一個標題:「如果台灣沒有建成扶輪社.....」,就難以為繼了.辦公室的夥伴建議下面接一句「就沒有現在的台權會」,我覺得這雖然是事實,但畢竟過於狗腿,怕鄭福田社長以及所有可敬的社友們覺得幫錯人,所以否決了.讓我們這麼說吧:「如果台灣沒有建成這樣子的扶輪社,也就不必有扶輪社了」.

    我為什麼不連署715聲明?(吳豪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八月 1st, 2006 by tahr

    吳豪人(台權會會長)

      根據昨日(7月26日)中國時報以及聯合報報導,我居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加入此次親綠人士日前發表籲扁下台的「七一五聲明」連署」。這是違反事實的錯誤報導,「本人」在此鄭重否認已參與連署。「本人」拒絕連署的原因,並不在於反對聲明文內容(儘管這篇「七一五聲明」寫的一點都不好。),也不在於支持陳水扁總統。拒絕連署的原因非常簡單。試摘錄我與台權會友人的一則MSN如下:

    「我跟你說過 想寫一篇文章回應吳乃徳(我剛才發現他的名字拼音和[無奈的]一樣)」
    「哇哈哈哈哈」
    「現在才把題目想好 叫做『我為什麼不連署?因為我不感動』」
    「我為什麼不感動?因為你們批評民進黨的」
    「我們說了幾萬遍了」
    「好耶」
    「所以,不連署不是反對」
    「而是當小學生發現地球是圓的」
    「我們大人只要說:嗯。 就可以了」
    「不必幫小朋友申請諾貝爾獎」

      沉痛的玩笑。不是嗎?

      我認為「七一五聲明」中的批判內容──根據我個人以及台權會的工作經驗──不僅適用於陳總統,也完全適用於民進黨,國民黨以及親民黨,甚至於台聯。況且七一五聲明文,不但太保守也太多漏洞,因此留給各路人馬各取所需的解讀空間太大。如果這篇聲明是普世性政治哲學理念的揭示,或許我們勉勉強強可以理解,為什麼連馬英九、宋楚瑜、新新聞及兩大報都會表示「讚許親綠學者的道德勇氣」,甚至連最不相干的黃光國或者趙剛等「親藍/親中學者」(大家再扯嘛再貼標籤嘛)也要來分一杯羹。但是「七一五聲明」卻有個最具體而短絡的訴求:「阿扁下台」,因此一切就都不同了。

      要求阿扁總統下臺的最主要理由是他「政治道德上的墮落」以及「政治典範的樹立」──又要人家下臺,又要給人家一個台階下。發起人們的用心良苦、溫柔敦厚(濫好人)溢於言表。但也因此給我一個感覺,覺得這些學者內心深處對於民進黨(或者應該說,對所有既存勢力)其實還有某些期待。這是聲明文最大的盲點。而不是反對者所指稱的「蛋頭」「內鬥」「雙重標準」甚或「新潮流的陰謀」(現在的新潮流哪裡有政治哲學可言?)。

      對於民進黨或者所有既存勢力的隱然期待──相對的,就是先入為主的認為「第三勢力的崛起時機尚未成熟」──使得發起人只能毅然割捨阿扁總統,卻無法毅然割捨整個民進黨,甚至於因此略過了對一樣糟糕的國親兩黨的批判。任何對於既存勢力有期待的其他政治支持力量,當然會覺得聲明文沒有說服力。你不能阻止「別人」比爛的!你只能要求「自己」不可以比爛。然則發起人如果要求民進黨不要比爛,那不是把民進黨當成自己人是什麼?

      何況其他欲語還休的指控──例如「阿扁操縱族群」的段落也太可笑──走過世界上那麼多國家,我只看到有中國民族主義,從來沒看過足以相提並論的台灣民族主義。這才是所有獨派最大的危機──連基本教義都尚未完成。

      對於陳總統,我最大的失望是他終究未能實踐「人權立國」的諾言。但是人權遭受蹂躪的現狀,顯然是朝野兩黨共同造成的。在監控全體國民的立場上(指紋建檔), 在官商學勾結的立場上(基因資料庫的強渡關山),在權力的傲慢與使用暴力的輕率無知上(集會遊行法等國安三法的存在),在族群問題的迪士尼樂園化的立場上(轉型期正義的無限延期、高砂義勇隊慰靈碑的強制拆除),國民親三大黨與其支持者究竟有什麼爛可以比的呢?

      如果聲明文要求目前各政黨領袖同時下台,為政治道德淪喪負起責任的話,我必定欣然連署。

      如果聲明文呼籲一個第三勢力的集結,誓言抵抗任何政治私欲、冥頑的意識形態以及充滿暴力的愚昧的話,我必定欣然連署。

      如果聲明文理解到「取得政權者必與人民為敵」的道理,棄絕針對個人或個別政治人物、黨派的期待或失望,而乾脆朝著訂定限制政治惡棍權力的遊戲規則勇猛前進……不但我必定欣然連署,發起人也定將不再需要這裡撇清畫界、那廂補充解釋,又要呼籲全民、又沒有信心地害怕全民「被愚昧挾持」,最後甚至害怕這個運動被可鄙的有心人利用與挾持了。

    總之,本人拒絕連署,不是因為聲明文太激烈,而是因為聲明文太保守,漏洞太多。特此聲明。

    對發起「七一五聲明」的朋友,我還要提供一個即時資訊:現在周錫瑋已經悍然宣稱一個月之內強制拆除樂生院了。你們覺得應該把這筆帳算在誰頭上?阿扁?馬英九?蘇貞昌?就在昨天你們舉行記者會開始的同一時間,那些台灣社會最低層的漢生病患正在包圍國民黨中央黨部。請你們結束之後,全部移師國民黨中央黨部聲援樂生院的阿公阿媽吧。
    這會使你們的訴求更有力,更有根基的。

    集遊人權民主化的終站?
    七月 10th, 2006 by tahr

    學生絕食靜坐被強制驅離一事,近來各方議論紛紛,表態頻頻,動作不斷。但奇怪的是,沒聽見有人提到〈集遊法〉本身的弊病。這個現象值得乘絕食靜坐還在進行,從「不斷的民主化」的觀點討論。
      
    和稱為〈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的時代相比,該法有相當明顯的進步。這是政運和社運聯手衝撞挑戰出來的結果。可是經二○○二年藍綠聯手修正,該法卻仍有不少人權組織所反對的地方。首先當然是該法仍然採取許可制而非比較民主的國家的報備制,而有些規定也過於嚴格:你去過信義路的AIT沒有?該法規定在外國使館集遊,必須距離五十公尺以上。這豈不等於說,AIT有免於示威的特權?

    不但如此,〈集遊法〉還有執行的問題。聽說申請的核准離百分之百不遠。但那不准的百分之幾卻正是問題所在:過去就有過反核團體申請圍繞李前總統官邸「散步」,警察局卻連收件都不敢的案例。另一方面,只要發動的人「份量」夠重(如立委),或聚集的人夠多,申不申請根本沒有差別,警察自然會「通情達理」。藍綠執政,儘皆如此。

    在這種狀況下,連宋進軍總統府時固然不會想到〈集遊法〉,事情鬧大之前,政府和整個社會多半也沒想到。鬧大之後又在普遍性和選擇性執法的爭議上游動不定,各取所需。這個月來,我們也都看到不論朝野,包括為了「真假野百合」而爭論不休的人,都沒人談到該法的弊病,尤其是否應該改許可制為報備制的問題。

    集遊人權如此從威權獨裁時代的防民如防賊,到今天的習慣性的無政府加選擇性的「有政府」狀態,不能說沒有進步,而且是奮鬥得來的進步。但這就是集遊權利之民主化的「終站」嗎?

    我們不難想像,這陣風波過去之後,上述習慣性的無政府狀況還是依然如故,選擇性的「有政府」狀態下還是會有類似「純潔的學生」各方爭相要求例外處理的現象,還是會有「搞怪」另類或弱勢的公民運動集遊人權受限卻無人聞問的案例。最重要的是,具有既得利益的藍綠權力者還是會堅持許可制。

    因此,看到「真假野百合」爭論的各方討論強制驅離問題而沒人提及〈集遊法〉本身的時候,我是有感慨的。尤其是到「中正廟」支援的某些老牌街頭民主運動者。他們給人的印象是好像又回到十四年前的當年,其間沒有歷史。如果和表態或未表態的大人物一樣,「連」他們也陷入學生特殊身份的迷思,把許可制之不民主也忘了,還有多少人會關注集遊人權的真正「普國化」和全民化?

    西方一九六○年代的民主運動者在「打碎體制」的狂飆之後,痛定思痛,改採把「資產階級民主」的理想宣示「當真」而推向其極限,透過彰顯何者為真為假的策略,以為進一步改革鋪路開路。這種看法有其可以供國內獨立公民參考之處。如何辨別並珍惜得來不易的已有進步,而又不忘民主化必須持續不斷的進行?這是一個有待更多討論的問題。

    以〈集遊法〉為例,經過這個月來的吵鬧,即使知道了前文所說的怪象的人,恐怕也會回頭覺得許可制有其必要,因此修法改善有其深具弔詭的困難。其實呢?報備制下行政部門認為可以證明其必要時,仍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只要說明清楚,目前反而是推動報備制的好時機:如果有民間施壓,只要藍綠有一方肯放棄對人民的不信任,另一方多半不敢不跟進。

    但是還得回頭看看前引的西方經驗。「不斷的民主化」是必須愈向前走愈具體的。這才是關鍵所在。太過大而化之的話,恐怕即使自認獨立的改革者都會在「客觀上」掉入偏藍偏綠的陷阱。由於學生被驅離所突顯的集遊問題,只是案例之一而已。

    烏來高砂義勇隊慰靈紀念碑事件:看見並擁抱共存的悲情與記憶落差(張茂桂)
    四月 5th, 2006 by tahr

    看見並擁抱共存的悲情與記憶落差

    張茂桂(外省臺灣人協會理事長、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過去六十多年來,因為戰爭殘酷、政治壓制、國族政治扭曲,台灣人民所受的精神與軀體的傷害扭曲,彼彼皆是。「外省榮民老兵」、「台籍日本老兵」、「慰安婦阿媽」、「漢生病友」、「二二八家屬」等,都是這個時代共存的悲情與記憶的群體。而其中「高砂義勇隊」(原住民籍日本兵)的遭遇,同樣讓人難過。他們可說在戰爭中犧牲最大的一群。戰死者埋骨於南洋叢林,莫知所終,而倖存者則回到台灣(極少數藏身於叢林),受到無情壓抑並被其他人所徹底遺忘。他們長期閉鎖在「身心靈受創」,失語、不語如同密封的「時空膠囊」般,但在記憶深處他們沒有辦法強迫自己遺忘。

    威權時代國民政府懷疑他們,認為他們是日本帝國同路人,缺乏民族國家意識、忠誠有問題,或者認為他們道德有缺陷,須要被感化;而民主的台灣則疏忽他們,「台灣人悲情」歷史中缺乏關於他們存在的論述。至於歷來的日本政府,則一貫地拒絕承認理會,希望能趕快遺忘,讓自己從殖民的罪惡中得以脫身;而他們自己的親人、族人,則時而以他們為恥,時而害怕擁抱他們受創的身體與心靈,避免拖累到自己。

    對於這樣因為戰爭、國族立場與歷史變局中,同一塊土地上,同一時間點,因為立場互異而共存的悲情以及記憶,我們經常缺乏認識,甚至因為自身的經驗落差,政治立場而相互仇視對立。

    對於「高砂義勇隊紀念碑」拆碑事件,特別是「中國時報」、台北縣政府等一些相關的新聞報導與發言,我們非常不以為然。這是當代的權勢者,基於自己在此時此地的一些政治文化與立場感知,當面對過去被威權與歧視所禁止的情感與記憶,藉由日本民間同情者的聯繫正「出殼」的時刻,不耐煩的上前打斷,訓斥譴責,甚至予以羞辱,這既是多麼的「政治正確」,但卻又是多麼殘酷的行徑。

    歷史不應只是成王敗寇的興衰紀錄,更不應被扭曲為當代政治利益服務。面對島嶼並存的複雜生命歷程與記憶的落差,我們「外省台灣人協會」以促進台灣社會多元文化、和平正義的發展為宗旨,希望不同背景經歷的人,都能跨越記憶的斷層,真正承認並瞭解這個社會存有不同的感情與歷史創傷,也願意付出尊重對方的代價,面對並追求社會的和解與正義。

    「亞齊:苦難與盼望」人權系列講座
    七月 19th, 2005 by tahr

    【講者Hendra Budian先生簡歷】
    印尼亞齊司法監督會專案主持人\r
    前班達亞齊法律扶助會副主任\r
    曾參與2005年第61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為印尼代表團成員之一

    【場次簡介】
    1. Taiwan Youth for Democratization in Asia
    時 間:2005年7月27日(三)18:30~21:00
    地 點:台灣民主基金會(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近捷運大安站)
    主講人:Hendra Budian先生(印尼亞齊司法監督會專案主持人)

    2. NGOs交流論壇
    時 間:2005年7月28日(四)13:30~15:30
    地 點:台灣民主基金會(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近捷運大安站)
    主講人:Hendra Budian先生(印尼亞齊司法監督會專案主持人)
    *以NGO工作者為主,歡迎有興趣民眾事先報名

    3. 海嘯之後
    時 間:2005年7月29日(五)18:30~20:30
    地 點: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1樓,捷運善導寺站6號出口)
    與談人:
    Hendra Budian先生(印尼亞齊司法監督會專案主持人)
    Lily C.小姐(前廣播DJ、主持人,曾參與泰國普吉島重建)
    吳音寧小姐(《蒙面叢林》一書作者,曾至印尼棉蘭探訪)

    4. 和平神話─亞齊的人權與民主論壇
    時 間:2005年7月30日(六)13:30~17:00
    地 點: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4樓貴賓廳(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
    主持人:郭宏治(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與談人:
    Hendra Budian(印尼亞齊司法監督會專案主持人)
    姚孟昌(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陳俐甫(台灣東南亞學會會員、真理大學助理教授)
    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所有場次皆備有翻譯。
    ※報名或相關問題,請洽台灣人權促進會吳佳珮
    電話(02)2363-9787;E-Mail:tahr@seed.net.tw

    阿濟與Monkey Brother——印尼亞齊的人權記事
    一月 8th, 2005 by tahr

    作者:吳佳珮( 台灣人權促進會 工作人員)

    ◆簡單說明

    亞齊是印尼物產最豐富的一省,帶給印尼極大的經濟收入,但是在財政分配上亞齊得到的比例佔極少數。而原本亞齊享有省的地位與高度自治的權力,1950年甚至一度被廢省,因此亞齊人感受被印尼政府視為棄民。於是要求高度自治或獨立,對此,印尼政府則採用強硬鎮壓。濫殺無辜人民、強暴婦女、暗殺人權運動者等事件不斷發生,持續至今。

    2003年5月19日東京會談破裂,總統梅嘉娃蒂下令發動攻擊,並簽署戒嚴令,宣布亞齊戒嚴。已經持續一年半的戒嚴,原本預計到2004年11月18結束戒嚴。但在2004年11月14日印尼陸軍總參謀長卻利用總統不在印尼時,宣布持續亞齊實施戒嚴。

    戒嚴時,印尼政府嚴禁外人及人道救援組織進入亞齊,外人無法得知亞齊現況。今年2月紅十字會也撤出醫療團隊,原本飽受戰爭衝突之苦的人民,所有資源與對外求援管道都被封鎖。今年11月更有一名印尼的人權工作者遭暗殺。

    ◆私人理由\r

    我今年十月份參加由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 (FORUM–ASIA)所舉辦的The 8th Annual Asian Training and Study Session on Human Rights,為期三週的訓練課程,會中有來自17國32位人權工作者。在會議中我認識了來自亞齊的H。

    H有著一頭稍長的捲髮及台灣人看不慣的山羊鬍。他非常搞笑、像隻猴子一樣,每天蹦蹦跳跳,停不下來。到處學著不同語言的「我愛你」,然後每天對著不同國家來的女生說「我愛你」。每天忙著跟大家合照,忙著跟大家說笑。但,有時他說的一些話會讓你心疼,讓你知道歡樂的背後隱藏些什麼。

    他說他沒辦法不抽煙、不跟朋友在一起,一旦停下來,他的腦海中便會出現一個個到他辦公室渾身血淋淋求助的人們。所以他總是跟大家打打鬧鬧,直到真的真的很累很累他才有辦法沈沈睡去2~3個小時,然後隔天又是重複的盡情歡樂。我注意到當他手上沒拿著煙時,會微微的顫抖。一天,他不舒服,但他只是忍耐著,直到下午受不了疼痛才回房休息。我問他為何不去看醫師,他說不用了!他的身體有時會痛,因為他曾被高大的警察毆打過兩次。

    有時,同學們利用晚上或是中午休息時間,播放各國紀錄片講訴各國的戰爭、衝突,他總是安靜地走到外面去,等到血腥的畫面過去後再回來,他說他沒辦法看這些畫面,這些事在他的生活中已經太多了。某次,談到他過世的朋友,他笑了!他說:「每次我想起我的朋友,我只想起他的好,跟他在一起的歡樂。」。當大家起鬨要唱歌時,他總是說:「亞齊沒有歌,亞齊人只會哭。」。他卻堅持主辦單位要在他的名牌上寫印尼而非亞齊。於是,同學們好奇的問他,對於亞齊獨立的立場,他說:「我個人希望亞齊獨立,但是我的工作不是推動獨立,而是讓亞齊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再讓亞齊人公投決定是否獨立?以武力來從事獨立運動,不是亞齊人要的。」

    課程最後一天,同學們輪流說著感言,大部分的人都說著感謝同學或主辦單位。他則說出對自己的期待與對人權的堅持:「如果世上有一百個人權捍衛者,我會是其中之一;如果有五十個人權捍衛者,我也會是其中之一;如果世上只剩一個人權捍衛者,那麼一定是我。」

    他總是開玩笑的叫我”阿姐(閩南語)”,我則回叫他”monkey brother”。當要分離的那一天,我忍不住的想哭。他安慰我說:「阿姐,別哭!答應我,每天寫信給我,別忘了我!我會一直記得你,直到我死為止。」而我只能告訴他:「答應我,盡你的全力盡可能的記得我,好嗎?」

    ◆後續

    因從未實際看到亞齊的狀況,也從未經歷過類似的對待,我知道H在亞齊的工作與處境困難,但不知如何困難。他也從不告訴我,甚至有時他在email中寫著「真希望在死前能再見你一面」,我都懷疑他是否太誇張了!有天我從別的同學那知道他一直都必須小心翼翼、躲躲藏藏,因為他也是政府注意的人之一。我生氣的問他為何不告訴我,他輕描淡寫的說:別擔心我,我不告訴你是因為不想讓你擔心。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會盡可能的注意自己的安全,但我不能停止我的工作,我能怎麼辦呢?我眼睜睜看著亞齊的人民正在失去他們的財產與生命。我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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