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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立威=獨裁政權,譴責國家執行死刑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於2014年4月29日於法務部前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法務部在台灣政府連串倒行逆施、民怨四起,聲望跌落谷底之際,選擇以執行死刑作為挽回民意的手段,已讓人民看穿其暴虐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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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集遊法個案觀察-關廠工人

在隔離訊問的過程中,我們聽到了做為證人的警察們彼此矛盾的證詞,究竟執行勤務時分局長是否在場直接指揮、或是授權他人舉牌?這點尤為律師與檢察官之間攻防的重點。兩指揮官並不認識被告毛振飛,卻一再聲稱毛振飛做了各種鼓舞群眾的事。再者,本案在總統官邸前發生,其作為禁制區,本身就是無從申請的地點,這樣的規範是否合理呢,如果經由公民票票選出的國家行政權的最高機關,居然不願意傾聽人民的聲音,人民還能期待行政權中哪一個位置能依照民意反應?人民被限制在遙遠的廣場外提出訴求,行政機關只聽不到,那集遊權還算有效行使嗎?另外,當人民在街頭表達意見時,難免會對交通造成影響,因他人行使其集遊、表意權而導致交通受影響,應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人民必然忍受之不便。況在本案中,這些工人並未真正坐到車道上,而僅是因為人數而有所溢出,對交通影響恐怕微乎極微,卻一再被證人提出作為要對被告不利的理由。最後,對於許多警察而言,拋擲穢物乃是暴力行為,但是,拋擲並不會傷人的牛糞或者本案未出現的雞蛋等物,多是民眾透過穢物來表意,並非刻意攻擊他人之行徑,由此是造成了何種實質的傷害?是否只要是人民所做出的一切行徑,就會輕易被劃在暴力的範疇裡?本案中群眾除了透過丟糞表達其生存權受到極大威脅的情況下的怒意外,他們還透過繩子將彼此緊緊繫在一起,希冀不要太快遭到警察驅離,工人們被勞委會的追討逼迫至此,警察卻拉扯他們脖子上的麻繩,國家的種種行為,反不被定義為暴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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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作為第七屆ANNI會議的主辦單位,與總部設在泰國曼谷的區域人權組織「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 Asia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共同規劃了為期一週的系列活動,除了相關的工作坊之外,4月22日上午特別就台灣目前的進程,舉辦一場公開的論壇活動,22日下午至23日整天,才進行ANNI正式的閉門會議,最終將產出一份2014年的ANNI年度報告。特別的是,23日上午安排了ANNI代表團與副總統吳敦義先生進行對話,試圖鼓勵台灣政府,務必克服萬難建立一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同時ANNI代表團也釋出善意,表示包括ANNI在內的國際社會和組織,都會盡可能地協助台灣政府建立常設的人權機制,並與各國一起學習,如何讓這個1993年之後才發展出來的人權體系,在各國發揮人權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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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大黑手進醫院 違法亂紀調病歷

國家暴力再添一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簡稱市刑大) 竟以「偵辦案件」為由,公然派幹員親自持公文,向醫療院所調取今年3月24日凌晨一時至三時,所有急診病患的就診登記記錄及病歷資料。市刑大竟然將黑手伸進醫院,違法亂紀,要求醫院與醫師提供不特定人之就醫資訊與病歷,違反憲法保障民眾的隱私權,且同時違反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於今日(4月10日)上午邀集台灣人權促進會、反黑箱民主陣線等相關團體,召開記者會強烈譴責市刑大違法亂紀,並呼籲衛福部與台灣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全聯會立即表態,為保障病人隱私,並維護醫院及醫事人員尊嚴,應同聲譴責並要求市刑大退回公文,承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