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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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的主要活動、張貼/接收資訊、相互溝通的主要場域。確保政府不濫用使用者線上留存的資料、不任意干涉線上言論,將有助民主社會的長久維持。
有鑑於此,台灣人權促進會自2014年9月起,開始發起「台灣網路透明報告」計畫。我們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台灣政府揭露其向業者索取資料或限制內容的狀況,包含統計數字、法源依據、流程、制式文件等,並製作相關報告(目前兩年一次),供人民審視,以使人民有對政府進行監督與課責的基礎。
而在報告之外,這個計畫也持續監督台灣的政策、法案,並引入國際相關研究,以激發台灣內部的相關討論。
在2015年10月,我們完成了第一份的透明報告。第二份報告則已於2018年4月出版。
2015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2-2014)(中文):點此下載
2015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2-2014)(英文):點此下載
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5-2016)(中文):點此下載
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5-2016)(英文):點此下載
2020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7-2018)(中文):點此下載

木馬偵查、空拍機、GPS定位追蹤等供檢警用來偵辦犯罪案件的技術,該如何規範以期保障人民隱私?法務部公告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只提供短短五天讓民眾發表意見,與行政院規定至少六十天的公告期差距龐大,違背機關徵集公眾意見的必要程序,迴避民主參與。

【會後新聞稿】拒絕數位身分證!民團發起集體訴訟提告內政部 新聞聯絡人:何明諠 面對內政部強推數位身分…

一個民主社會追求數位發展,我們需要強而有力的獨立專責個資保護機關當後盾,才能安心往前衝。因此在還沒有個資保護機關的當下,討論數位發展,可能需要回歸深化民眾對工具的信任,需要從落實知情同意

在這次香港國安法事件中,各大網路企業雖已表態暫時停止提供港府用戶個資,但在台灣,我們在要求台灣企業表態跟進的同時,更應請企業徹底交代:惡法是否仍能作為其提供用戶個資的依據?除了法律之外,企業還有哪些評估是否交出用戶個資的判準?

「防治訊息操弄與人權保障」座談會於4/10由立法委員鍾佳濱、江永昌、趙天麟、何志偉、劉世芳、賴惠員、范…

1月28日是歐洲理事會開放簽署《自動化處理個人資料保護公約》(Convention 108)的日子,這份來自198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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