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從來就沒有特效藥
若我們不想讓兇手將我們的價值觀也奪走,請不要再繼續鼓吹暴力,鼓吹說要殺死誰誰誰,或是鼓吹立法把『未來』所有『可能』會犯罪的潛在危險分子全部都關起來,所謂的 『潛在危險分子』的判斷,往往都是帶有種族及階級的歧視跟假設。如何在未來的新聞報導中,不要再繼續二度傷害被害者家屬,及如何提供被害者家屬有效的協助,才是政府真正該認去思考的課題。

檢警濫權踐踏集遊權 Hydis聲援者再遭訴
警方長期執法過當不合比例原則、行政裁量違法違憲、以各種罪名恐嚇抗爭者箝質言論,嚴重凸顯出《集會遊行法》、甚或其他相關法律,如妨害公務等罪名,都已經淪為踐踏人民權利的工具。近年來檢警更趨向以《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相關法條起訴陳抗者,根據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案件彙整[1],2014年陳抗相關案件之一審判決總計35件,起訴法條涉及《刑法》妨害公務有18件,其中高達15件有罪,僅3件無罪;此外,起訴法條涉及《集遊法》7件,其中4件無罪。

修惡法!保障人民集遊權!
爭議不斷的集會遊行法修法,目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經於3月17日進入逐條審議的階段,共有行政院版修法草案、鄭麗君委員版修法草案、林淑芬委員廢止案三個版本。對此,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除了堅決反對換湯不換藥的行政院版草案,並且要求必須正視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律成為檢警替代武器的趨勢。

通過「公辦都更」前,請先檢討都更、都計爭議 !
自公辦都更辦法公布草案、公展以來,不斷有人民團體、學者公開提出異議,認為北市府在「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中持續濫權,不僅未面對過去都更中侵害人民權利、過度開發等既有爭議,反而讓建商實施者掌握前所未見的開發主導權、甚至甘為建商一肩承擔所有開發與強拆風險。然而,市府卻徹底忽視上述抗議,企圖用一部實施辦法粉飾爭議。

【TAHR-PAS】2015年度工作報告/財報(2016春季號)
謝謝您過去一年來對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支持,因為您的支持,讓我們得以有足夠的經費聘請秘書處目前九位優秀的工作人員,讓我們可以監督政府與企業的作為,督促國會進行各種修法與立法,能夠協助各種人權遭到侵害的個案,同時也讓台權會有力量進行各種人權議題的社會教育。

譴責「民主恥辱移民署,特權擋人黑名單」記者會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及第15號一般性意見指出,關於入境後驅逐出境之決定,享有為求救濟而應有之全部訴訟權利。即便為外國人身分,仍有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得即時有效救濟之權利。然而,移民署作為一個被告機關,竟濫用行政權限阻擋當事人出庭。移民署如此囂張顢頇之行徑,自甘墮落淪為永豐餘集團惡性關廠解雇之打手,堪稱民主國家之恥辱。

總統當選人,您知道大猩猩在幹嘛嗎?
文/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最近有在看新聞的人,應該都會發現,我們的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已經開始…

不懂轉型又沒正義的憲兵
憲兵隊大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請檢察官同意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要求網路業者提供賣家資訊,再依法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而不是用喬裝辦案的方式,將嫌犯誘出,再以「搜索票很好取得」、「如果拿到搜索票,情況會不一樣」的說法,讓嫌犯別無選擇地「同意」搜索,「自願」交出證物。

正視台灣政府體制中的軍事威權遺緒
軍人在民主化後仍因其服從與政治忠誠,基於對執政者甚至人民「好用」的功能性,無論是有意利用以鞏固統治,或只是因循往例比照辦理,仍殘留於整個政府體制當中。但軍事邏輯與民主邏輯的根本性衝突,以及過往軍事邏輯對台灣民主造成的侵害歷史,卻也因此未被清楚面對。洪仲丘、野火社、違法搜索都僅是冰山之一角,若無法有意識的反省在武裝部隊的體制與教育中,以(執政者所不喜的)民為敵的敵情意識,根本性的清理軍事威權遺緒,劃清拒絕軍方與軍事邏輯介入的紅線,那麼,我們永遠不知道何時,會有人再次藉機動員國家權力的槍口,指向下一個本應被保護的「民人」。(photo source: 台灣青年逆轉本部)

【投書】西藏人民回家路迢迢(施逸翔)
仍在西藏生活的藏人,各項人權都相當險峻且遭受到嚴重的侵害,尤其是藏人非常仰賴的宗教與文化生活就受到中共當局的高壓統治,近年來甚至演變為藏人前仆後繼以自焚方式呼籲宗教自由,至少已有142名藏人因此失去了生命,引發全球社會高度的關注。

【2016志工招募】迫遷防身手冊 X 公約審查採訪隊
<p>參與說明:本次台權會與權約盟聯合招募志工團,4-5月為基礎培訓期,5/31當天培力結束後,將請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