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遊「保障」法保障了誰?
(顏思妤 / 台灣人權促進會辦公室主任)長期塵封的《集會遊行法》終於可望修法,卻在新國會爭議不斷,立法院第一會期院會最後一天(7/15),台權會與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多個團體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前訴求廢除禁制區、廢除強制排除,並正視刑法妨害公務遭濫用於陳抗案件的窘況。然而,往前回溯最初提案階段,林淑芬委員的廢止案、鄭麗君委員全盤採納民間版,卻都不是目前執政黨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其中最關鍵的兩項條文——第5條的安全距離與第17條強制排除,在全面執政最可望修法的契機中,完全被保留下來,引發民間批評假修法的聲浪。然而,究竟爭議何在?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聲明:就總統提名謝文定、林錦芳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一事
就蔡英文總統提名謝文定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林錦芳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送交咨文函請立法院同意一事,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發表聲明。

「解放囚籠中的中國律師」 —台灣公民社會聲援中國「709大抓捕」被拘律師聲明
本會秘書長邱伊翎發言表示:「習近平上台後,中國的人權狀

【TAHR PAS】2016夏季號:流亡藏人專輯
在台灣,有一群流亡藏人,沒有身份,甚至連跟台灣人結婚都會受到刁難。他們為什麼會來到台灣?他們在印度、尼泊爾或中國境內藏區,所遇到的問題是什麼?這一期「流亡藏人」專輯,沒有什麼宏偉論述,只希望貼近點看看他們實際的生活處境。
TAHR PAS夏季號:流亡藏人專輯。

AccessNow關於台韓港「網路透明報告」的介紹
文/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今年(2016)3/30至4/1,台權會「網路自由與隱私」專員何明諠,前往舊…

束之高閣18年,解凍國家人權委員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廖福特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擁有調查權,但與監察院不同,並非針對公務員失職或違法情事,以糾舉或彈劾為目的之調查。人權的範圍極廣,涉及人類集體生活的諸多層面,遠超過政府官員與機構的行政行為,還包括公共政策和法律的訂定,以及不牽涉到政府官員的諸多事例。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之目的在於以中立的態度釐清事實,以理解國家法律或政策是否足以保障國人各項權利。最終目的在 檢視制度是否合理,而非某特定人士是否違法失職。

首屆東亞迫遷法庭在台灣! 東亞迫遷法庭行前記者會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反迫遷連線等團體,偕同各地的反迫遷組織,共同獲得「國際迫遷法庭」的授權,將於今年7/2至7/4,於台北舉辦首屆「

「就醫保外」才能挽救更多監所受刑人的性命與健康
近日桃園地院104年國字第19號國家賠償案,承審的孫健智法官就以擲地有聲的判決文,依據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及政府也應受到拘束的「受刑人處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狠狠地指正矯正署與台北監獄「罔顧人命,凌駕醫療專家之忠告,基於社會安全及再犯之風險」,多次駁回詹姓受刑人的保外就醫申請,導致僅是輕罪詹姓受刑人因而錯失關鍵的適當醫療,在很短的時間內病情惡化而死亡。地院判決矯正署與台北監獄敗訴,應賠償家屬相關的損害。但矯正機關只能拿人民稅收賠償了事嗎?說好的監所改革具體行動在哪裡?人人有不受歧視享受就醫的權利,這是衛生福利部的職責所在,但跳脫此國賠案範圍,衛福部在現行「保外就醫」的制度上,完全沒有責任嗎?

機場擴建大戰 環境影響誰人在乎?
台權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表示,雖然四月底五月初才剛辦完聽證,且聽證爭點包括跑道選址及興建航空城的環境影響,然而,因為僅三個半天的時間,要處理三十幾個航空城的具體爭議,時間根本就不夠用,前述八大環境問題,在聽證會上實無法被好好釐清。故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不應以聽證已經討論過相關問題作為理由來拖延環評的舉行,而應該即刻就進入環評程序!況且,舊政府不願做環評,不代表新政府也要如此,林彥彤呼籲新政府上台,可以改變態度,自己主動做環評!

只知道調通聯紀錄的霸道北市府
北市府這次對外界質疑調取通聯紀錄適法與否的回答,非但不細緻,而是根本就是霸道。「首長同意」、「首長權責」這種回應,對「法治國家」而言,只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宣示,與法律完全搆不上邊;它不僅無助化解外界的質疑,也不能解決公務員與行政機關間的不信任感。這種與外界和內部溝通的方式,對一個強調開放透明的政府來說,毋寧是最大的諷刺。

[投書]解決歧視,需要人權教育(林佳範)
解決歧視,需要人權教育 作者:林佳範 (台灣師大公領系主任、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最近有人以公民…

新聞稿:言詞辯論庭在即 Hydis工人依然「被缺席」
來臺尋求勞資協商之Hydis關廠工人遭移民署粗暴遣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辦公室主任顏思妤指出,5月27日臺北地方法院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