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甚至集會遊行與結社,都是廣義言論自由的一環,也都是我國《憲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言論自由是延續民主社會的核心要素。

台灣在過去經歷了長達38年的戒嚴,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遭到嚴重打壓。台權會在成立之初,即長期進行救援因言論而入罪的政治犯的工作。而在解嚴後,台權會則積極健全各領域的言論自由,從集會遊行、新聞自由、到近來因數位科技的廣泛使用,而造成的網路資訊近用與言論審查問題,都在我們的關注範圍之內。

此外,因台灣近來言論自由的環境已較為健全,因此台權會也以自身作為基地,積極聲援其他言論遭到嚴重打壓的公民社會,如2015年的新加坡的Amos Yee案,2015年的中國對維權律師的大抓捕,以及2017年中國政府逮補李明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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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無罪!思想良心無罪! 台灣公民社會呼籲新加坡政府 應立即釋放少年余澎杉 (Amos Yee)

台灣的許多非政府組織,選在這天來到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對新加坡當局表達我們對於Amos Yee當前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高度關注,並要求新加坡當局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相關規定與承諾,考量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與身心發展之權利,尤其特別注意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C):「所有被剝奪自由的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到他們這個年齡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對待。」以及第40條第一款:「締約國確認被指稱、指控或認為觸犯刑法的兒童有權得到符合以下情況方式的待遇,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並增強其對他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這種待遇應考慮到其年齡和促進其重返社會並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的願望」新加坡政府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法院應重新進行審理,並立即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也對台灣政治人物呼籲,不要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除非新加坡當局改變態度,釋放Amos Yee這位年輕的良心政治犯。

2014 summer

【TAHR PAS】2014夏季號:323~324行政院國家暴力專刊

曾任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的後藤新平說:台灣人貪財、怕死、愛作官。長期以來,主流的歷史詮釋與書寫掌握在統治者手上,被統治者也時常在統治者的催眠中自我否定,認為自己沒有用、甘願將權利讓渡給統治者,因而讓統治者得以掌握更大的權力。 近年來隨著各種民間研究資料的釋出,逐漸揭露出那些被統治者所掩蓋的歷史真相,不論是反帝反殖民的地下組織、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黨外運動…我們再再看見台灣人堅強抵抗強權,捍衛民主與人權的故事。是這一股不見於主流史書,但真實存在於每一段歷史中的人民意志,才得以成就今日台灣的民主。 執政當局時常以「暴民」指稱抗爭者,三一八之後,對於抗爭民眾的抹黑與定罪更是有增無減。因此,本期季刊意在忠實地呈現三二四佔領行政院事件的事實:國家機器無情暴力打壓、台灣人民堅毅抵抗的紀錄。這些一個個走上街頭、就算被打、就算流血,仍舊勇敢、矢志守護得來不易民主的台灣人民;他們的名字沒有辦法被寫進統治者的歷史中,但是,我們可以自己書寫,我們的歷史。

2014 spring

【TAHR PAS】2014春季號:數位時代公民權

 

主編的話 莊庭瑞(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數位時代的公民權利」(Civic Rights in The Digital Age),看來似乎新鮮的議題,但跟每個人都有關係。上高速公路用 eTag 嗎?要能計費清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需要您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進的路線明細,何時上路等資訊。喔,這是件 BOT 案?所以,您的資料是收在這家叫「遠通電收」的公司裡。您四處趴趴走的資料會被保存多久,誰可以調閱?您的隱私受保障了嗎?或是說,您知道您可以主張何種權利嗎?其實您我都不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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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只准政府拆民宅 不許人民拆政府(施逸翔)

本文刊登於2013-08-29之[自由廣場]

八一八拆政府行動佔領內政部大樓,「拆」並非物理上的暴力拆除,反而是透過非暴力抗爭,訴求政府在許多個案暴力侵犯基本人權。當天佔領者以藝術塗鴉、肥皂箱演講、口號歌聲、抗爭貼紙,以及種菜行動,公開「拆」了政府的虛假承諾與暴力迫遷。

遺憾的是,內政部長李鴻源八月二十三日表示,基於「責任與義務」,對申請集會遊行與破壞公署者,一定法辦;中正一分局更宣稱,拆政府行動違反「憲法及兩公約保障言論自由之真諦」。對於內政部長與中正一錯亂、選擇性的權利論述,實有必要為文捍衛「拆政府」行動之公民運動性質,非違法暴力之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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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聲明】捍衛言論自由 控訴警察違法

大埔事件後,陸續發生和平倡議民眾遭警察違法逮捕、拘留及移送問題,尤有甚者,今天(7/23)馬總統參加衛生福利部揭牌儀式,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於馬總統座車行經交通管制區時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口號,事後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送往大同派出所;參與聲援的洪姓同學在與警方推擠的過程中,亦遭警方撂倒,致其頭部撞擊人行道出血而緊急送醫,且警方並以「公共危險犯現行犯」為由,在急診室欲伺機強行帶離受傷的洪姓同學。另外,江宜樺院長於中央社出席新書發表會時,亦遭到民眾抗議,黃同學等三人分別被警察帶去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以及長春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