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目的是為了「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 也就是說,為了發展健全的民主制度,使資訊保持透明流通、以便人民監督是重要的,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人民可以針對政府使用的制度便是政府資訊公開。
然而即便有這樣的法律,目前的台灣仍然經常發生發生人民在尋求政府資訊公開時,被以「隱私」或「準備作業」、「機密」等各種理由駁回申請,以台權會曾經進行的政府資訊公開訴訟──課綱案為例,為了瞭解通稱98課綱中國文、社會相關科目決策過程,台權會向教育部申請課審會會議記錄、工作報告等,都被上列的理由否決過,從2015年進行行政訴訟到2017年,才透過勝訴或部分勝訴的判決結果,迫使教育部公開資訊,卻仍然只是透過個案式的申請解決,目前台灣仍然缺乏政府整體的資訊公開運作方式。
讓洪仲丘案水落石出—要求國防部,誠實面對、還原真相
新聞稿
17 July 2013 | 12:05 PM
發言來賓: 立法委員 尤美女、蕭美琴 當事人家屬 洪仲丘父親、母親、姐姐 洪家義務律師邱顯智、劉繼蔚、李宣毅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顧立雄律師 國防部代表 洪仲丘猝死案演變至今,...
針對鍾鼎邦先生被中國釋放返台,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聲明
聲明
11 August 2012 | 05:24 PM
針對鍾鼎邦先生被中國釋放返台,營救鍾鼎邦行動大隊聲明如下: 一、台灣公民鍾鼎邦先生被中國任意逮捕監禁第54天,在家屬、台 灣民間社團與各界持續努力施壓下,鍾鼎邦今日終獲釋放返台,行動 大隊為鍾家家屬感到欣慰。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