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MOU爭議] 任何國對國移工議題MOU,皆應納入工人意見與人權保障

任何國對國移工議題MOU,皆應納入工人意見與人權保障

(發表於2024年3月8日 台灣移工聯盟「移工MOU要審議 跨國引進G TO G」婦女節記者會)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發言稿

有關這次台灣與印度兩國政府,就台灣引進印度藍領移工簽訂MOU之爭議,從去年底消息走漏後,引起一波嚴重歧視印度移工是性侵犯的網路群眾集體貼標籤、發起「123別印來大遊行」這個高度歧視的活動,到日前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的種族歧視失言,再到昨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眾多立委圍繞「八萬逃跑外勞」、「治安漏洞」、「本勞就業環境」等等打不到問題核心的質詢問政,都只讓勞動部長與勞發署長雖全程灰頭土臉但仍安全下莊。

▘ 移工是我們不可或缺的夥伴,勞動部急需正視歧視、剝削與強迫勞動的問題

不管是引進印度移工或他國移工、還是只倚靠既有的主要四國移工,勞動部最大的核心問題,就是完全不把所有至今仍定調為「補充性勞動力」的75萬+8萬失聯+2萬遠洋漁工的移工,當作一個完整的「人」,所有問題的核心其實是整個台灣移工政策在勞動部作為勞工主管機關的失職之下,完全淪為充滿歧視、違反國際與國內人權規範、放任仲介與雇主在優勢位置「合法」剝削工人。如果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能為她那充滿歧視的印度移工膚色說道歉,那麼過去30多年完全歧視與強迫勞動、勞力剝削的移工政策,許部長要為此道歉嗎?過去30多年來歷任勞委會主委、勞動部長要出來道歉嗎?

▘ 跟印度談MOU,應先充分諮詢、透明決策

勞動部、外交部作為代表台灣去與印度政府談判MOU,之所以會遭致各界抨擊與嚴厲檢視,正在於今天台灣移工聯盟所批判與提出的第一項訴求,一切都是因為這個涉及政府不同部會、各界產業、雇主、仲介、已在台灣工作的各國移工、以及關注移工人權團體的政策,這個MOU從發動到決策過程完全不透明、也沒有諮詢多元利害方的意見,勞動部與外交部會面臨這麼巨大的挑戰,可以說是自找的。

▘ 「查照」改「審議」,保障移工人權

由於昨天立院委員會上勞動部長表示MOU雖已視訊簽訂完成,但關鍵仍在後續的雙邊工作層級的討論具體內容,聽起來看似還有空間,但至今包括立委在內的各界都還沒看到這份《臺灣印度勞工合作備忘錄(MOU)》全文,因此我們也呼應MENT的訴求,應本於資訊公開透明、權利擁有者決策參與的原則,將「查照」改為「審議」,甚至應該在充分審議過後,若有需要修改MOU的內容時,台灣印度兩國政府應重新就立法院、與各界意見的充分溝通後,重新進行MOU內容的修訂,比如截至目前為止不斷被忽視的「移工人權保障」、兩公約與CEDAW中相關人權條款、以及國際勞工組織ILO核心人權公約的內容,如果尚未被納入MOU當中,就必須被完全納入這份MOU當中。

▘ 印尼政府有前例:事前諮詢各方觀點

事實上當前台灣政府不只在與印度政府進行移工MOU,台灣政府也正在與印尼政府再次談判移工MOU,而包括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與外交部在內的台灣政府,在面對國內各利害關係方時,同樣不公開不透明不諮詢,反觀印尼政府為了在MOU中納入工人與人權觀點,在2月1日就舉辦一場工作坊諮詢台灣與國際人權與勞權團體、工會等各方的意見,印度五大漁工工會與台灣的印尼漁工工會也在上週3月1日帶著八大訴求會見台灣政府相關部會,要求應該「基本勞權與尊嚴勞動」、「結社自由和反報復」、「漁工wi-fi與通訊權」、「集體談判協議」、「申訴處理」、「公平薪資」、「雇主支付招聘費用」、「透過三方共同工作小組讓工會在遷徙治理中扮演角色」等訴求納入台灣與印尼政府的MOU當中。

▘ 呼籲:勞動部應主管遠洋漁工勞動人權

最後我們要嚴厲譴責勞動部的是,至今勞動部仍堅持完全不保障遠洋漁工的勞動人權,這些在視為我國境內的台灣漁船上工作的遠洋漁工,可說是眾多外籍漁工中勞動風險最高但勞動條件最差近乎奴工的外籍移工,這些在我國境內工作的工人,勞動部也沒有公告排除適用勞基法,按理遠洋漁工的勞動人權保障事務主管機關就是勞動部,但勞動部卻公然歧視完全瀆職不處理,勞動部長是不是也應該為此失職道歉、認錯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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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訊息:

 

【MENT記者會新聞稿】

移工MOU要審議 跨國引進G to G

完整新聞稿連結:

https://ppt.cc/fPSHLx

記者會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v/EH8DfVz11u71aYh5/?mibextid=oFDknk

長期以來,勞動部故意以「備忘錄(MOU)」形式,「不透明、不具體、剝削移工細節藏在後續談判裡」的方式以規避民意機關審查的行為,並放任私人仲介制度長期存在,造成台灣不僅移工被剝削,連本地勞工的勞動條件,都陷於惡循環的困境裡。

面對新移工國的跨境勞務事宜,勞動部必須藉此機會,將勞動力需求及相應政策資訊公開透明,實質審議,並著手建立政府對政府(GtoG)的移工引進機制,#我們也就韓國現有政府對政府的引進機制做說明,Gto G絕非做不到,就看政府做不做!

主辦單位:

台灣移工聯盟Migrant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 (MENT):

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TIWA)

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 HOPE WORKER’ CENTER(HWC)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omestic Caretaker Union (DCU)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 Hsinchu Diocese Migrants and Immigrants Service Center(HMISC)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LABOUR CONCERN CENTER(Lcc)

海星國際服務中心 STELLA MARIS INTERNATIONAL SERVICE CENTER(Stella)

聲援團體: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Serve the People Association(SPA)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TAHR)

南洋姐妹會 TransAsia Sisters Association, Taiwan

新二代留聲機:移民青年倡議陣線 Taiwan Immigration Youth Alliance (TIYA)

婦女新知基金會 Awakening Foundation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Covenants Watch

亞洲鬧世代Generation Now Asia(GNA)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Rerum Novarum Center

越在嘉文化棧Khuôn viên văn hoá Việt Nam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Taoyuan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TYCTU)

台灣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Victims of Occupational Injuries (TAVOI)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1095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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