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會】健康與社福資料再利用之法制根基

負責任的人工智慧發展基礎,仰賴堅實的資料治理法制。本場座邀請個資法與憲法之學者、健保資料庫案當事人及代理人,共同由敏感的健康與社會福利資料切入,討論因應科技發展的需求下,如何完善台灣法制與實踐資訊隱私?

衛福部今年3月公布「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條文,回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該號憲法判決指出,衛福部健保署就健康保險資料之儲存、處理、對外傳輸及提供利用,均缺乏法律規定,且未提供當事人停止利用之事後控制權,違背台灣憲法保障之資訊隱私權。判決亦指出,機關應於3年內修法或立法。

自2022年判決以來,已邁入修法期間的第2年,距離原告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於2013年提起行政訴訟,已超過10年。本案討論範圍涵蓋醫學研究倫理、資訊自主權、去識別化技術與法律定義之改進、公共利益之範圍,對於我國資料治理接軌國際具有相當之影響,期待關心司法、健康、經濟、數位人權之朋友持續關心相關討論。

時間:4月27日(六) 上午10:00-12:00

地點: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302教室

報名連結 : https://forms.gle/UCFXAXbZ9de86xyS8

開場致詞 : 劉靜怡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教授

主持人:涂予尹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淡江大學公行系 副教授

與談人:(依姓氏筆劃排列)

邱文聰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翁逸泓 世新大學法律系教授

滕西華 健保資料庫案憲法訴訟當事人

蘇慧婕 台灣大學法律系 副教授

范姜真媺 東海大學法律系 教授

 

活動聯絡人 : 周冠汝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kuan@tahr.org.tw

活動日期: 
2024/04/27 - 10:00
主辦單位: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
台灣人權促進會
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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