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置足跡就是隱私,應釐清電信資料利用要件
台權會建請電信主管機關、數位廣告與行銷業者之主管機關、政黨,應釐清及說明包含手機信令分析、基地台位置分析、Beacon室內定位等資料蒐用現況、法律依據,是否落實消費者的知情同意與退出權利。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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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Dec.10 1984

台權會建請電信主管機關、數位廣告與行銷業者之主管機關、政黨,應釐清及說明包含手機信令分析、基地台位置分析、Beacon室內定位等資料蒐用現況、法律依據,是否落實消費者的知情同意與退出權利。

今日台權會和18個南部公民團體、學者與學生,針對近日立法院提出的國會擴權法案,在高雄的民主象徵─美麗島…

撰寫:許雅昱 編輯:周冠汝 台權會四十周年系列講座的第二場以隱私權為主題,回顧台權…

「沒有漁工實質參與,不要為漁工做決定」 漁業署涉及漁工人權雙指引應以漁工勞權與需求為基礎來制定  …

編按:此為國際人權聯盟(FIDH)寫給賴清德總統的公開信。原文為英文,中文版為台權會翻譯並同步刊登於FID…

十年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引發台灣近代民主政治與人民運動最關鍵的318佔領國會/太陽花運…

文:實習生 許雅昱、江亭葦 1949年5月19日,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戒嚴,開始了長達38年的白色恐怖,獨裁與威權…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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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中捷、興富發公安殺人事件週年 無人負起政治責任 台灣公民社會共同聲明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