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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只准政府拆民宅 不許人民拆政府(施逸翔)

本文刊登於2013-08-29之[自由廣場]

八一八拆政府行動佔領內政部大樓,「拆」並非物理上的暴力拆除,反而是透過非暴力抗爭,訴求政府在許多個案暴力侵犯基本人權。當天佔領者以藝術塗鴉、肥皂箱演講、口號歌聲、抗爭貼紙,以及種菜行動,公開「拆」了政府的虛假承諾與暴力迫遷。

遺憾的是,內政部長李鴻源八月二十三日表示,基於「責任與義務」,對申請集會遊行與破壞公署者,一定法辦;中正一分局更宣稱,拆政府行動違反「憲法及兩公約保障言論自由之真諦」。對於內政部長與中正一錯亂、選擇性的權利論述,實有必要為文捍衛「拆政府」行動之公民運動性質,非違法暴力之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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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聲明】公民社會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

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立即無條件釋放僅因和平表達意見而被拘押的人士,或儘速予以公正、公開的審判;
2. 在相關人士仍遭拘押期間,確保其不受刑求及其他虐待;
3. 終結一切未經法定程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軟禁行為;
4. 履行法律義務,保障人民言論、出版、集會和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