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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保障機制不能等 民間率先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草案

正 因為我國當前欠缺一個獨立的、專責人權事務之國家人權機構,且正值台灣陸續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將國際人權標準內國法化,因此,台灣更需要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權 委員會,來作為國內人權事務與國際人權標準之「中介」,且可作為一個資訊綜整與傳遞的人權機構,來作為國內各負責不同人權公約之機關的諮詢單位,以協助各 級政府機關如何具體落實人權公約所規範之內容。藉由主動調查以及接受申訴調查,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檢視我國政策與法律不符合人權規範之缺失,並提出具體政策 或修法建議。本委員會職權將包括推廣人權理念、推動人權教育、研擬人權政策,並主管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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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諾貝爾」─2014馬丁恩納爾斯獎及得獎者介紹

文 / 彭立言 台權會志工 「馬丁‧恩納爾斯人權捍衛者獎」(Martin Ennals Award for Human Rights Defenders),是一個頒發給全球傑出人權工作者與非政府組織的獎項,旨在表彰他們對於捍衛人性尊嚴的堅持及信念,向來被視為「人權諾貝爾獎」,堪稱是這個領域的一大殊榮。 馬丁‧恩納爾斯(Martin Ennals)生於英國,是一位備受尊崇的人權工作者。他於1968年接任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AI)秘書長,在他任內的AI不論是人員編制、年度預算及人權業務等各方面皆大幅提升,AI遂逐漸拓展其國際能見度。時至今日,它已然成為享譽全球的人權組織,並獲得多個國際獎項之肯定,如1976年的伊拉斯謨獎(Erasmus Prize)、1977年的諾貝爾和平獎、1978年的聯合國人權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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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怎撐起這場抗爭

面對北京當局封死了自回歸以來引頸期盼民主選舉特首的夢想,香港社會展現了國人所不熟悉的一面,從觀光大城、貿易轉運港與金融之都搖身一變,成為公民抗命、學生罷課、佔領靜坐的世界頭條。這是一場香港民間力量對抗香港統治階層與北京政府的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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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網路隱私行動週:國家監視行為在台灣:我們不了解的現況

數位時代的「通信監察」是極為麻煩的事情。以前的電話「監聽」,現在已升級到包括各種數位通訊如電子郵件、上網紀錄的監看監視等,混稱為「通信監察」。一方面,公民弄不清楚該本國法律規範以及實務現狀(弄不清楚狀況的台灣公民如在下,花了兩天也只知道以上這些而已)。至於應當負起責任以制衡檢國家監聽、監看、監視行為的司法部們,是否果真負起責任,也是很難確認(統計資料都公佈不完全了,誰曉得?)。另一方面,數位通訊常是跨國行為,也常經由國外企業媒介(Gmail, Facebook 有用吧?)。本國情報機構與外國情報機構合作,交換情資的結果可能就是:我幫你監視你本國的公民,你也幫我這樣做,這樣我們兩方都可以跟各自國會說,我沒有違法監聽本國公民。美國的 NSA 跟英國的 GCHQ 聽說就有這樣做。還有,Gmail, Facebook 跟 NSA 是不是也是好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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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網路隱私行動週:台灣通訊隱私保障期待摩根費里曼現身

2008年全球票房收入最高的「黑暗騎士」電影劇情,編劇不斷挑戰正義與邪惡的分界線,小丑的那句「你不過就是跟我一樣的怪胎罷了」(You’re just a freak, like me!)著實也呼應了上述正義的崩壞與墮落過程。不過相較於私人違法監控的電影情節,在台灣更令人擔心的則是體制內的執法問題,尤其是當規範執行者高舉著「正義」大旗,卻同時扮演著規範違反者的角色,而相似案例層出不窮,且毫無銷毀程序能夠加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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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網路隱私行動週:巨量監控的公眾監督,淺介美國PCLOB

2007年美國國會重新檢討PCLOB之架構,將其移出了總統辦公室,變成行政部門下的獨立性委員會。2013年美國國安局陵鏡計畫遭媒體揭露後,一連串全球大規模的不法監控事實浮上枱面後,迫使美國總統出面宣佈成立調查情報和通訊技術的審查小組(Review Group on Intelligence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2013年年底審查小組提交的報告,建議應強化PCLOB之職權,把原限縮在反恐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延申到與國外情資相關的計畫上。專家並建議,PCLOB應有接受吹哨者申訴之程序,以即早發現行政機關不法的監控舉措。然而相對於美國一年約有800億美元的預算投注在國安反恐與情治部門,PCLOB一年的預算大約只有100萬美元。PCLOB是否能扮演大衛,出奇擊敗巨人歌利亞,實現公民自由與隱私保障的道路,勢必還有一場漫長艱巨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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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網路隱私行動週:淺論比例原則:政府隱私監控的準則

誰能取得我的資料?當人們習慣把目光聚焦於防止駭客入侵、要求企業強化防火牆、勿將使用者隱私挪作營利的同時,必須被再次提起的,其實還是那個從未缺席的老大哥。它一直都沒閒著,始終在與時俱進,默默更新自己的行動。時至今日,監聽、監看似乎已是落伍的把戲,選擇向網路企業施壓,甚至是暗地裡雙方的攜手合作,往往才是取得個人隱私的最佳途徑。2013年6月,Edward Snowden披露的稜鏡計畫(PRISM),便清楚昭示了這個現實。而面對公權力的無孔不入,人民除了期待政府會自我醒覺,不再恣意侵擾個人隱私外,是否還能有其他的因應方式?在數位網路時代,人民是否可能先行約束政府的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