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草率任命 立法院責無旁貸
立法院怠忽職守,在草率的審查過程中,倉促通過四位大法官的人事任命案,但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仍將依照原定計畫,就四位被提名人進行實質之評鑑,並在被提名人就任前,公布評鑑結果,做為檢視這四位「大法官」未來能否善盡職責之依據。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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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Dec.10 1984

立法院怠忽職守,在草率的審查過程中,倉促通過四位大法官的人事任命案,但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仍將依照原定計畫,就四位被提名人進行實質之評鑑,並在被提名人就任前,公布評鑑結果,做為檢視這四位「大法官」未來能否善盡職責之依據。

6/10於立法院大法官人事審查公聽會上,有立法委員提及,總統府以個人資料保護為由,拒絕提供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料。大法官作為國家重要之職務,無論是被提名人或是總統府,豈能以「個資保護」為由,拒絕提供審查資料供立法院審查?
儘管各黨團均發出聲明,絕對會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嚴格審查」。要質疑的是:沒有具體資料,如何嚴格審查?是以,民間監督大法官提名聯盟在此提出最嚴重的聲明,具體要求立法院,應杯葛以延長本週為期甚短的審查作業。只有「延長審查」,才能「嚴格審查」!

2012年九月,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推出《國籍法》民間版本,進行立法遊說,希望使婚姻移民歸化條件、適用對象、以及歸化後的權益更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解決新移民於歸化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然而至今我們所見內政部提出的《國籍法》修法版本不僅換湯不換藥,甚至有違移民人權!(條文說明如附件)

甚至羅瑩雪更有資格依兩公約施行法來行政,因為法務部據說是主責推動「人權大步走」落實兩公約的主管機關,所以部長依職權落實2013年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的專家們的結論建議:「強烈建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應該加緊努力朝向廢除死刑,首要的決定性的步驟就是立刻遵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案,暫停執行死刑。」不至於說不過去,但作為一位佛教徒,作為主推人權政策的部長,她連嘗試在民意前捍衛一下自己的人權政策都沒有,一句話都沒有。

今天是本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的最後一個審查日,今日會議將決定是否有修憲案能進入院會,以及以什麼樣的形式進入院會審查。在修憲委員會為期七天的審查期間,國民黨與親民黨立委曾經提出綁案、併案的主張,並對會議進行技術干擾為修憲進程製造變數。因此,我們今天聚集在群賢樓前,以行動為憲改守候。
這一階段憲改能否有成果,以及有什麼成果,關係台灣這一波民主化能否走下得下去。因此,今天究竟有哪些修憲案能走出委員會,以及接下來的朝野協商會不會再增添不利憲改的因素,都是我們今天所關心的問題。

這波反廢死,許多民眾主張先不管公平審判了,應立即處決殺人者,甚至質疑兩公約之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是在保護「壞人」。事實上,若回頭看聯合國為何在二戰後起草與頒布世界人權宣言,並進而在1966年將宣言法律化為兩公約條文,就是在處理當時世人相似的憤怒與情緒:納粹大屠殺下的浩劫。而人權語言即踏在這樣的情緒中,透過各種多元背景的對話、思辨,最終形諸所見之兩公約條文。這些文字幾乎是在悲觀絕望中誕生的微光,起草者深知人類必定再犯,故透過建立普世人權機制,約束與減緩侵害人權再發生。

要充分確保兒童人權的實現,不應只在憾事發生後,法律人和國家社會才忽然站出來展現所謂永不妥協的決心,而應如兒童權利公約第13號一般性意見有關讓兒童免受暴力的解釋:不應只狹隘地關注暴力事件、和暴力的程度與類型,而應關注兒童作為權利享有者的正面發展與福祉,也就是說,應該要從預防的角度,為兒童建立友善的環境。再者,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不應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由,去採取任何有損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舉止,比如體罰或其他殘忍有辱人格的懲罰。

台灣是否需要死刑制度,是否可以停止執行,或是否需要什麼樣的替代措施,都可以也需要有更多討論。但如果每次有案件發生,只是換來更多的煽動仇恨言論、更多的嚴刑峻罰,甚至要剝奪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可能可以獲得減刑或假釋的所有法定基本權利,這種踩在被害者屍體跟鮮血上的口水正義,只是在把台灣帶向極右的奴役之路。

我們該怎麼看待悲劇?這似乎不是一件那麼容易回答的事情。但如果可以,也許大家必須收斂起一些情緒,收斂起也許怎樣怎樣做問題就解決了的直觀。精神醫學會在去年捷運事件發生後所發表的呼籲,篇名標題為「每個悲劇後面,都有著求援的聲音」,真是個再適切不過的提醒。當我們能夠如此看待,而不單只有將人給分類、對立,同時將問題轉向更寬更長的故事軸線來理解,也許我們會有更大的對話空間,同時找出更多解決問題的方案。

翻譯/何宜潔 台權會實習生
校正/彭立言 電子報主編
在馬來西亞Kota Kinabalu這個地方的五一集會,並未得到官方的許可。因此警方根據集會遊行法,將對發起者展開調查。大約有500個來自不同NGO的人士來參與這項活動,並且提出了多項議題,諸如當地的Kaiguan大壩,以及非法移民等等。
據警方說法,一道禁止在4月27日到5月3日間於Sabah地區進行集會活動的法院命令,乃是有效的。而警方指出,參與者仍然違反命令,如期出席在獨立廣場的五一集會。Kota Kinabalu的警察總長 Asst Comm M Chandra,在高等法庭的判決內並未對這個已經期滿失效的命令做出評論。「週五大會並未依照集會遊行法的規定獲得准許。」Chandra僅這麼說道,隨後便拒絕再發表其他看法,表示一切都在司法調查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