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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未來數十年的重建,應以人權為治理原則。寫在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成立。

2025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因大規模堰塞湖引發災害,重創光復、鳳林及萬榮等地的家園、農地與部落生活文化實踐空間。時隔數月,災後重建與工程整治正全面推動,然而在地族人卻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破碎、程序倉促」的困境。對此,鑑於過去八八風災等原鄉重建的寶貴經驗,在地部落團體聯手八八風災重建夥伴、專家學者及民間組織於今日(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

以下改寫自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現場的發言。 

政府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降低災害風險,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因此推動必要的防災與重建措施,國家責無旁貸。然而,重建工作所做出的每一項決策,都可能影響居民未來數十年的生活,以及好幾個世代的土地利用與集體發展。因此,防災與重建的過程,如何確保受到影響的人,不會因為資訊不足、程序倉促,其權利被國家再次侵害,就是重要的人權叩問。

災後重建中的人權課題 
聯合國《自然災害人權保護作業指引》提醒各國,天然災害不會降低政府保障人權的責任。災後重建期間,政府除了推動防災措施,更應確保受影響居民充分獲得資訊、參與公共討論,有機會共同決定家園未來,不能因為時間急迫或追求行政效率,就犧牲人民的程序保障。

更進一步說,《平和諾原則》(Pinheiro Principles)也指出,當人民因災害或重建而失去住宅與土地時,國家的目標不只是提供補償,而應優先協助人民恢復原有的住宅、土地與生活。換句話說,災後重建真正的目的,是協助居民恢復安全、有尊嚴的生活,同時兼顧土地、生計、文化及發展。工程與建設作為降低未來災害風險的一種手段,需要被審慎檢視的關鍵原因在於,工程本身除了讓受影響的居民生活變得更安全以外,是否也同時維繫住居民的生計、社群關係與文化延續。如果重建工程在降低災害風險的同時,卻造成居民失去土地、生計和社群連結,政府有責任尋求更符合比例原則、尊重人權的方案。

重建需要居民的實質參與 
回到馬太鞍的情況,重建所涉及的不只是防災工程,也牽涉原住民族土地、部落未來發展及更多居民長期生活。政府若希望重建工作真正獲得信任,就應在充分資訊公開、實質參與及持續對話的基礎上,與居民共同討論重建方案,而非在程序倉促或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要求居民承擔重大決定。

台權會認為,降低災害風險是政府的義務;與此同時,保障人民在重建過程中的權利也是政府的責任。馬太鞍接下來的重建,牽涉居民的生活與生計,和土地利用等面向。我們期待重建方案是建立在完整資訊、充分討論及實質參與的基礎上,讓每個影響家園未來的重要決定,都能獲得居民的理解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