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悼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今天(2026.07.15)晚上,台灣人權促進會參與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及多個台灣公民社會團體共同舉辦的追悼晚會,追悼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夜色漸漸落下,我們在自由廣場一起默哀、誦經、獻上哈達,也一起記得洛嘎讓贊留下的話:「我們不要因為一個人的行動,就只停留在悲哀或默哀之中。我們真正需要悲哀、需要默哀的,是我們失去了自己的國家。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為此發起更大的行動。」
主辦單位也提到,今天除了是洛嘎讓贊做七的日子,也是「白色星期三」Lhakar(拉喀)。Lhakar 是由圖博境內學生發起的和平、非暴力文化保存運動。每逢星期三,世界各地的圖博人透過日常行動,守護自己的語言與文化,也實踐圖博人的文化認同。接下來的幾個週三,也都會有相關的紀念活動,邀請大家持續關注。
以下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今天的發言:
今天晚上,我們在這裡一起追悼洛嘎讓贊供身自焚,抗議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年7月1日《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正式施行,短短不到兩週,台灣的公民社會,已經大聲抗議很多次,希望讓更多的台灣人和國際社會的夥伴,認識到這項惡法會帶來的壓迫,表達對中共長期侵害人權、壓迫異議人士及跨國鎮壓。
在這部法律中,中共甚至直接把台灣寫進法律裡,要用法律幫台灣人決定我們是誰、我們應該認同什麼,把台灣也納入它所謂「中華民族」的認同與治理工程。
「團結」聽起來是很好的詞,但用法律制度強行規範,就是對人權的侵害和壓迫。用法律決定共同體的邊界,我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法律中也寫到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只要被認定「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就可以被追究法律責任。
當一個民族必須放棄自己的語言、記憶與認同,才能成為國家所接受的一部分,那就不是團結。
在這部法律施行的隔天,7 月 2 日,洛嘎讓贊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前,以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向中國政府的壓迫抗議。在他留下的話裡,有一段讓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說:「該跳舞的還是要跳舞,該唱歌的還是要唱歌。」因為這些事情,是為了讓下一代的圖博人,能夠繼續學習、傳承自己的語言與文化。
我一直在想,為什麼在面對如此巨大的國家暴力時,他最後想告訴大家的,是繼續唱歌、繼續跳舞?
文化是什麼呢?它有什麼力量讓極權政府如此懼怕?
文化是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載體,也是我們理解自己的方式。我們透過語言命名這個世界,透過故事理解自己的過去,透過共同的記憶,知道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裡來,以及我們想要走向哪裡。
所以,當一個國家試圖消滅語言與歷史,控制宗教與教育時,它所做的事可說完全摧毀這群人理解世界和自己的方式。因為極權政府真正害怕的,是文化讓人們擁有自己的集體主體性。這種主體性不需要國家的許可,它會自己生長,也不會完全按照國家設定的方向發展。
洛嘎讓贊同時也告訴大家,如果真的要哀悼他,不要只停留在悲哀與默哀之中,要把哀悼轉換成行動。
所以,今天聚在這裡的我們,可以做什麼?
▍彼此聲援、共同抵抗壓迫與繼續行動
我們不是每一個人都是圖伯特人。我們有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歷史。但我們不需要成為一樣的人,才可以站在一起。
這是我理解的 solidarity。不是因為我們一模一樣,而是我們有共同的信念。即便我不可能能完全理解圖伯特人世代承受的一切;但當我們看見一個族群即使被迫流亡、生活在中國境內的人還在受苦、還要被消滅時,我們願意說:件事情跟我有關,我不會視而不見。
這和中共所說的「民族團結」,恰恰是完全相反的兩件事情。但我們今天站在這裡,是因為我們相信:圖伯特人可以是伯特人,香港人可以是香港人,維吾爾人可以保有自己的語言、文化與歷史,台灣人也有權決定自己是誰。
我們不需要變成同樣的樣子,才能彼此聲援、共同抵抗壓迫。
或許,這就是我們今天聚集在這裡最重要的意義。
我們能做的,是站在彼此身邊,讓這些歌繼續被聽見,讓這些故事繼續被說下去。
謝謝洛嘎讓贊提醒我們,不要只停留在哀悼。
我們會記得,也會繼續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