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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訪調營

文 / 台灣人權促進會實習生 劉珞亦 營隊到了尾聲,我在想,到底,土地是什麼?是家?是感情的依歸?是值得開發利益的商品?土地正義和土地利益碰撞時到底決定的是一疊又一疊的資料,還是一篇又一篇的故事?到底是數字背後代表的商業機會是利益?還是人民在此的安居樂業才是?而人,到底需不需要為了所謂毒公共利益犧牲?而公共利益到底又是什麼?到底多數人所想要的就是公共利益?還是少數所堅持的權利才是真正的價值?我們發現在日本,有人為了抗爭成田機場不當開發50年,從小抗爭到老,而我們的航空城呢?適當的開發是可以將傷害降到最小的,可惜我們的政府卻永遠要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剝奪人民的權利,造成人民只好上去街頭,爭取自己的權利。 我們能做什麼?盡力的挖掘每一個故事,了解他們的過去,知道他們在乎的是甚麼,讓這個社會上的人知道,每一個人的生命背後,都有一段過去的故事,告訴他們,妳要不要聽聽看,聽了,或許你會想法不一樣。 在呂文忠大哥的民宿裡,我望著窗外的機場,看著一個又一個巨大的飛機來去,也望著旁邊的怪手不知道為了什麼不停的挖掘土地,點起了一根菸,煙很清晰,就像緞帶一樣在空中飛舞,交織、分岔,然後在陽光灑下中,慢慢消逝,8月的薰息,在這邊卻十分舒服,卻想到美麗的土地上,因為利益的關係,而汙染人們單純的美好生活,這個政府,要大家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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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集遊法個案觀察-關廠工人

在隔離訊問的過程中,我們聽到了做為證人的警察們彼此矛盾的證詞,究竟執行勤務時分局長是否在場直接指揮、或是授權他人舉牌?這點尤為律師與檢察官之間攻防的重點。兩指揮官並不認識被告毛振飛,卻一再聲稱毛振飛做了各種鼓舞群眾的事。再者,本案在總統官邸前發生,其作為禁制區,本身就是無從申請的地點,這樣的規範是否合理呢,如果經由公民票票選出的國家行政權的最高機關,居然不願意傾聽人民的聲音,人民還能期待行政權中哪一個位置能依照民意反應?人民被限制在遙遠的廣場外提出訴求,行政機關只聽不到,那集遊權還算有效行使嗎?另外,當人民在街頭表達意見時,難免會對交通造成影響,因他人行使其集遊、表意權而導致交通受影響,應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人民必然忍受之不便。況在本案中,這些工人並未真正坐到車道上,而僅是因為人數而有所溢出,對交通影響恐怕微乎極微,卻一再被證人提出作為要對被告不利的理由。最後,對於許多警察而言,拋擲穢物乃是暴力行為,但是,拋擲並不會傷人的牛糞或者本案未出現的雞蛋等物,多是民眾透過穢物來表意,並非刻意攻擊他人之行徑,由此是造成了何種實質的傷害?是否只要是人民所做出的一切行徑,就會輕易被劃在暴力的範疇裡?本案中群眾除了透過丟糞表達其生存權受到極大威脅的情況下的怒意外,他們還透過繩子將彼此緊緊繫在一起,希冀不要太快遭到警察驅離,工人們被勞委會的追討逼迫至此,警察卻拉扯他們脖子上的麻繩,國家的種種行為,反不被定義為暴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