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憲法第二章、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機制、司法審判的運作、各種人民行使救濟的管道、以及部份監察權的行使,勉強支撐我國既有的人權保障機制,但上述制度所建構的人權保障防線,有時會失靈,甚至無法因應新興的人權議題,比如有別於財產權的居住權與反迫遷議題。
2009年是台灣開始引進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並加以落實的關鍵年,我國當初雖然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的起草國之一,但礙於國際現實,始終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中缺席。
直到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各級政府機關與民間社會,開始運用公約的人權標準、教育訓練、法規檢視、以及國家報告審查的制度,大量地在地實踐國際公約所建立的人權標準。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六部核心人權已具有國內法律的效力,包括《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台灣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的運動,大量補充了台灣既有的人權保障機制,但光是接軌無法保障人權的落實,台權會作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成員,這八年來積極監督政府是否有「依公約行政」。
儘管已有這麼多人權公約,但台灣長期欠缺一個獨立的、專責的人權監督機構,台權會自2000之前就倡議成立一個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唯有成立如此國家設立來監督自己的獨立機構,人權保障的防線才能更健全。

九合一大選結束,人民用選票唾棄執政者的無能與妄為,徹底對其失去信心,政府當痛定思痛、知所反省,用改革喚回民心。這次選舉的結果顯示,公民社會已無法繼續忍受推諉卸責、視人權為無物的政府。我們要求一個保障人…

從江揆在院會的分工與政令,就可看出馬政府又對人民濫開一張有立法院背書的國際人權空頭支票。他在會中承諾:「將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6條成立「權益推動小組」,且衛福部社家署也規劃「推動計畫」,將積極…

人民以和平、理性與非暴力的方式上街表達訴求,不僅是言論自由與集遊權的核心,更是普世肯認的基本人權價值,在社會的民主與多元層面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如今,對於公權力的囂張蠻橫、警方淪為打手的場景於香港再次…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公約)是2012年後已經具有我國內法律效力的公約,其施行法 第3條規定:「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對公…

根據上述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各人權專家所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皆強烈敦促台灣政府,應當順應聯合國的「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的原則」(巴黎原則),將成立一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機構…

正 因為我國當前欠缺一個獨立的、專責人權事務之國家人權機構,且正值台灣陸續批准國際人權公約將國際人權標準內國法化,因此,台灣更需要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權 委員會,來作為國內人權事務與國際人權標準之「中介」…

文: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本屆常會所有報告文件滙整列表(英文) 本屆常會將通過的決議文列表&…

只因目前我國司法機關將發生在「中國大陸」的犯罪都認定為「境內」犯罪,才使柯回台後仍被追訴。但問題是,將中國大陸視為「境內」的司法超現實政策,並沒有遵循國家對境內犯罪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均應平等…

聯合國CEDAW公約審查不是大拜拜! 行政院的後續落實方案究竟在哪裡? 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距離6月26日至今已超過兩個月,政府的動靜無聲無息,主責的馮燕政委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遲遲沒有就這份…

今日上午苗栗地方法院針對捍衛大埔巡守隊隊長林一方及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傅偉哲、林飛帆、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