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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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至少應針對衛福資料、健保資料、醫院病歷與檢驗等健康資料之利用,訂定明確保障個資保護的規範,落實自主之知情同意、事後控制(停止利用與刪除)、撤回同意等權利,以符合台北宣言等醫學研究倫理、111年憲判…

目前個資法仍缺乏未來個資保護委員會可採取的政策工具,以預防其他部會發展過分蒐用個資,或是過度限縮資訊自主權(例如現行個資法保障的查閱權、停止利用、刪除權等)的政策或法規。

1月28日國際資料隱私日(又稱資料保護日、隱私日),旨在提升隱私權意識,受多國響應。台灣近年歷經眾多個資保護危機,公部門主導的至少就包含2020年晶片身分證錯誤政策、2022年2300萬戶政外洩事件,…

此波修法是為了回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13號(健保資料庫案)判決,試圖建立個資蒐用的「獨立監督機制」。本次修正除了明定可統籌協調跨機關個資業務的「個資會」作為主管機關外,更納入「個資保護長」的制度,…

個資法賦予我們查閱、刪除等權利,但實際行使這些權利卻困難重重。本場座談邀請到個資保護機關籌備處曾傑科長、中研院法律所陳舜伶研究員、中研院資訊所王柏堯研究員

自特定政黨人士宣稱,其使用電信資料比對出不同集會群眾各自之人口特徵後,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各大…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

本座談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資訊法中心、AI人文法制基礎環境建置第二期計畫主辦,…

負責任的人工智慧發展基礎,仰賴堅實的資料治理法制。本場座邀請個資法與憲法之學者、健保資料庫案當事人…

遠離獨裁國家,公民需要充足的自主性。公民社會拒絕按押指紋才能換發身分證,催生出影響台灣隱私權深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