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

A qiang wu zui zhi nian

徐自強案說明了死刑「不可回復性」的風險

西方文明用以象徵公平正義的女神Justitia,蒙著眼一手持劍、一手持秤,代表客觀、公正、不徇私地行使制裁犯罪的國家武力。然而,台灣目前死刑案件的審理與量刑現況,恐怕比較類似國家不分青紅皂白、蒙著眼一劍刺死罪行輕重不明的被告;而即使在法治文化發展遠遠超越台灣的歐洲國家,也承認由平凡人操作的法院,無法在每個案件中作到準確無誤的判斷,或避免對有罪被告作成錯誤的量處死刑結果,可見蒙眼女神在死刑案件中只是難以企及的夢想,惟有廢除死刑制度,才能徹底解決國家誤殺、濫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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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從來就沒有特效藥

若我們不想讓兇手將我們的價值觀也奪走,請不要再繼續鼓吹暴力,鼓吹說要殺死誰誰誰,或是鼓吹立法把『未來』所有『可能』會犯罪的潛在危險分子全部都關起來,所謂的 『潛在危險分子』的判斷,往往都是帶有種族及階級的歧視跟假設。如何在未來的新聞報導中,不要再繼續二度傷害被害者家屬,及如何提供被害者家屬有效的協助,才是政府真正該認去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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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應依人權公約重啟鄭性澤案

公民社會正極力救援鄭性澤案,但當前陷入低迷困局,不管嘗試何種救濟管道皆碰壁,不論就證據的重新審酌,或再審法官應迴避未迴避,始終無法喚起司法重啟鄭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人權公約》已具國內法效力,當司法在審酌鄭案的救濟程序時,應適用公約所揭示之禁止酷刑、公正審判權來啟動再審,否則形同瀆職。

Hai bao fa biao

不一樣的溝通方式!人權海報促進公共議題討論! –Poster for Tomorrow人權海報設計工作坊成果發表記者會

Poster for Tomorrow的創辦人Herve Matine表示,工作坊的目的主要是希望激發年輕藝術工作者及設計師的民主及人權意識,同時,也希望透過這個工作坊能創造出有用的溝通工具,讓在地的NGO工作者可以使用來與政府及社會大眾溝通。

Si xing du shi xiong di

國家恣意殺人之無限迴圈

甚至羅瑩雪更有資格依兩公約施行法來行政,因為法務部據說是主責推動「人權大步走」落實兩公約的主管機關,所以部長依職權落實2013年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的專家們的結論建議:「強烈建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應該加緊努力朝向廢除死刑,首要的決定性的步驟就是立刻遵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案,暫停執行死刑。」不至於說不過去,但作為一位佛教徒,作為主推人權政策的部長,她連嘗試在民意前捍衛一下自己的人權政策都沒有,一句話都沒有。

Guo ji ren quan ti xi

死刑換支持度也太廉價

這波反廢死,許多民眾主張先不管公平審判了,應立即處決殺人者,甚至質疑兩公約之聯合國人權保障機制,是在保護「壞人」。事實上,若回頭看聯合國為何在二戰後起草與頒布世界人權宣言,並進而在1966年將宣言法律化為兩公約條文,就是在處理當時世人相似的憤怒與情緒:納粹大屠殺下的浩劫。而人權語言即踏在這樣的情緒中,透過各種多元背景的對話、思辨,最終形諸所見之兩公約條文。這些文字幾乎是在悲觀絕望中誕生的微光,起草者深知人類必定再犯,故透過建立普世人權機制,約束與減緩侵害人權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