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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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國際反酷刑日:看見酷刑被害人

在一個文明法治社會,酷刑是不道德及殘酷的濫權行逕,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專家強調:台灣應及早批淮反酷刑公約,並設立《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的全國性預防機制。我們希望台灣社會能正視酷刑的問題,對於酷刑受害者,有一套立即的司法救濟、金錢賠償、心理重建、社會回歸等配套。此外,政府特別有責任要對曾施行酷刑迫供的執法人員,進行相關懲處究責,阻卻「有罪不罰」的姑息現象,才能讓酷刑能真正早日從台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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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聲明]台灣政府再次違反兩公約 曾勇夫再次違法執行

10位國際人權專家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有關生命權的部份,在結論性意見第56點與57點強烈建議中華民國(台灣)政府:「應該加緊努力朝向廢除死刑,首要的決定性的步驟就是立刻遵守聯合國大會的相關決議案,暫停執行死刑。」且明確指出:「根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4項,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這表示死刑的執行必須暫停,直到相關程序適當的終結為止。專家認為中華民國(臺灣)過去三年執行的15個死刑案件,似乎都違反了公約的這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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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聲明] 針對4月19日法務部可能再次執行死刑之譴責

 

    在去年12月21日法務部執行六人之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曾到監察院對曾勇夫的違法殺人提出陳訴書,我們呼籲監察院應儘快就法務部長違反兩公約施行法,貿然執行死刑之業務過失,提出糾正文與調查報告。而針對法務部今日可能的執行,我們提出以下三點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