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給熱比婭卡德爾女士簽證無關人權?

熱比婭的人權何在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

高雄電影節事件落幕之後,緊接著,我們的內政部長、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卻都紛紛表示將拒絕發簽證給熱比婭卡德爾女士,拒絕讓她入境台灣,並聲稱她與恐怖組織有掛勾。

不知道我們的政府何以能在這麼短時間內,確認這位可以在美國華府及各地影展自由行動、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三次提名的女士,跟恐怖主義有關連?是憑著中國單方面的宣傳?還是有詢問過國際上的哪一個機構?才剛剛來過台灣的達賴喇嘛,不也一再被中國說成是煽動西藏獨立、製造暴動的恐怖份子嗎?若熱比婭卡德爾女士果真是恐怖份子,為何沒有被其他國家拒絕入境,或遭到國際上的追緝?我們又為何要允許一部紀錄該名「恐怖份子」的影片(愛的十個條件)在台灣放映呢?

蘋果日報的社論指出:「婉拒給熱比婭卡德爾女士簽證無關人權,而是基於國家利益的計算」。試問,當你平白無故地被一個國家拒絕入境時,你會覺得你的人權沒有遭受到侵害嗎?可不可以請內政部長、行政院長、立法院長告訴我們,是基於什麼樣的「國家利益」計算,本國需要限制這位女士的入境?

在美國九一一事件之後,許多伊斯蘭教的信徒就被與恐怖份子劃上等號,各種過於誇大的「反恐」措施、思想言論檢查、寧可錯殺也不可遺漏的作為,早已紛紛被指責為是「違反人權」的作法。如果沒有任何證據,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根本沒有理由去限制任何一個人的遷徙自由。

去年陳雲林來台時,政府派出了大批警力環侍,之後並將參與「和平集會遊行」的台權會會長林佳範教授及台大社會系李明璁老師移送法辦。此等現象,莫不令關心台灣民主與人權發展的學者及民間社團憂心不已。兩岸的經濟交流固然重要,但對於人權的價值及標準總不能隨便打折扣吧?我們真誠地希望才簽完二國際人權公約沒多久的台灣,不要再繼續發生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倒退現象。
全文刊登於2009.9/28 蘋果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