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醒一醒 集遊惡法加快釋憲(蔡季勳)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0年10月通過決議(A/HRC/RES/15/21),新增設和平集遊結社權保障特別報告員,該名獨立人權專家的任務即是了解掌握全球各國集遊人權落實情況,在既有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下,進一步為保障集遊人權提出具體改革建議。
本文為在刊登於想想論壇之投書,作者蔡季勳,現為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2010年10月通過決議(A/HRC/RES/15/21),新增設和平集遊結社權保障特別報告員,該名獨立人權專家的任務即是了解掌握全球各國集遊人權落實情況,在既有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下,進一步為保障集遊人權提出具體改革建議。
本文為在刊登於想想論壇之投書,作者蔡季勳,現為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本文為刊登在2013年6月14日自由時報之投書,作者林佳範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台灣師大公領系系主任)

本文為刊登於2013年6月13日自由時報之投書,作者賴中強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據6月6日大法官會議網站公告,司法院已將本件集遊法釋憲案排入審理議程,但區區排入審查已等了一千多天,人民還需等候多久,才能得到真正的集會自由呢?台灣人權促進會於6月13憲法法庭針對《藥劑師法》釋憲案言辭辯論開庭日,在司法院外發起要求大法官正視集遊法釋憲案,加快審理腳步,特邀請集遊惡法受害者與人權律師分享實務經歷,促請大法官勿忘捍衛憲法、保障人權的職責。

本文為刊登在2013年6月12日蘋果日報論壇之投書,作者蔡季勳為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本文為刊登在2013年6月4日蘋果日報之投書,作者賴中強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民主平台理事

我國政府在2009年總統批准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立法院也通過了施行法。根據《…

全文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
文 / 吳易澄
日前傳出新竹市政府與新竹地檢署合作,擬推動新竹市國高中全面驗尿篩計劃企圖遏止毒品濫用,在民間社團提出呼籲提醒此舉恐有侵害人權之虞後,新竹市府卻只以一句「尊重」回應。看來,驗尿似乎勢在必行,但令人憂心的是政府並沒有理解民間團體的暗示;雖然市府以「不違法與尊重學生意願」為前提,但此舉不但明顯違背保障基本人權的憲法,也是對青少年身體自主與隱私的侵犯。

相對於人權憲章這個雲朵,「人權早收清單」是自由人的泥土。我們務實地提出簽訂人權憲章前,在台灣、中國以及雙方之間,應先完成至少十五項基礎人權保障工作。兩會互設辦事處,應賦予雙方代表探視權,要讓在對岸受拘捕、監禁的人民,在中國受押的台商、台勞,不再孤立無援;

自3月底至4月中旬,中國大陸已有十位公民因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而先後遭到刑事拘留,對此現象,我們深感憂慮,要求北京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十位公民,並保障公民言論表達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