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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個把青年捍衛人權當麻煩的政府 我們只好繼續來「找麻煩」

華光社區金華街路段,在去年(2013年)4月23、24日遭政府執行第二波的強迫拆遷,先撇開此案之居住權與迫遷爭議不談,10位國際人權專家已經指出,華光社區迫遷案已嚴重違反具有國內法效力之國際人權兩公約。本文想要談的是,在這次所謂「拆屋還地」的手段與執行過程中,嚴重侵害了當天捍衛華光社區居民之抗爭者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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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學運李明璁教授集遊法案一審判決無罪

野草莓學運李明璁教授集遊法案一審判決無罪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稿 2008年11月初,台灣第一次正式邀請中國談判代表,中國海峽交流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國民黨政權為了向中國特使示好,居然採取了多項非夷所思的維安行徑,甚致已嚴重侵害人民基本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激化了更多民眾對政府濫權的抗議。故一群大學教授與學生,共同發起行政院外之靜坐抗議,反對警察國家暴行。其中台大社會系李明璁教授於遭台北地檢署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首謀」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