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權會 x NII】網路治理系列講座
【活動介紹】 今年七月底,亞太區域網路治理論壇(Asia Pacific regional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APr…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活動介紹】 今年七月底,亞太區域網路治理論壇(Asia Pacific regional 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 APr…

「居住權」從來就不是由「多數人」來決定其他「少數人」的房屋是否可以被拆的議題。這些抗爭所質疑的,都是這些都市更新或發展計畫有沒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有沒有「替代方案」,有沒有在制度上納入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與協商。

孫法官整份判決書最精彩的一句話莫過於:「即使國內法允許政府拆房子,也要照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程序來做,而不是看它高興,說拆就拆。」但悲哀的是,當前各地方政府的迫遷案,尤其是那些打著「居住正義」口號上台的民進黨執政地方政府,就讓人以為他們是看它高興,說拆就拆。而人民除了繼續抗爭,已沒有任何選擇!

針對高雄市近年連串的拆遷案件以及開發行為,總共超過百位的學者與公民團體行動者共同連署了一項聲明,對於日漸升高的衝突對立表示憂心,呼籲高雄市政府應該做為民主政治都市治理之表率,暫停強勢執行,回歸民主程序,實踐人權保障與環境永續之原則。
總共118名的連署者中,包括了來自26所大學長期關注公民社會發展的學者,包括投入課綱民主審議運動的張茂桂、守護民主平台前召集人徐偉群、關注轉型正義的陳俊宏、客家文化研究的鍾秀梅、鑽研司法改革的王金壽、關注環境治理的杜文苓等。參與連署的公民團體代表則涵蓋來自全國的社區大學、勞工運動、環保運動、性別團體、同志運動、人權運動等團體,而領導318太陽花運動的賴中強律師、多位公益辯護律師、金曲獎得主林生祥與紀錄片導演蔡崇隆亦參與其中。

蔡總統此次就司法院人事案的提名「懸崖勒馬」,固然值得肯定,但公民社會更希望的,毋寧是總統將其承擔責任的口惠化為行動。一方面,總統應清楚向人民交代其司法人事的佈局及擇材標準,讓人民得以評估其適任性,並有機會持續監督大法官的表現;總統並應促請所有被提名人充分說明其憲法意識及人權履歷,切莫存著蒙混過關的心態。另一方面,總統更應在提名大法官人選後,預留相當期間,讓公民社會及立法院能夠充分審議、實質審查。建立起憲法機關人事提名及同意權行使的機制,才是回應憲法意旨及人民殷殷期盼的正辦。

謝文定不管曾經是威權體制的打手或是威權體制的小螺絲釘,都不應該在民主時代擔任保障人權的大法官。第三次政黨輪替,台灣應該要有更高格局的大法官與司法院長,We expect more. We deserve better.

Hydis工人作為此次訴訟之原告,一再向北高行表達親自到庭說明之決心,前後分別提出暫時狀態處分與暫停執行禁止入國的聲請,希望在訴訟期間能夠暫時解除國境管制,來臺行使作為原告本應享有之訴訟權。然而,北高行一再以原告「得以書狀為之」、「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不斷跳針,將Hydis工人拒於國門之外,否定原告的「在場權」;法院將原告「受律師協助之權利」轉化為「強制律師代理」之義務,更是明目張膽地宣示,素人當事人不需要進到行政法院來,只要有合法專業的代理人及專業法官審判,聆聽法院公正的判決即可,這更是剝奪每個當事人親自悍衛自己生命、自由、財產權利的權能,將尋求法院的素人當作無理取鬧的「刁民」,只是受審的「客體」,罔顧人性尊嚴,視正當法律程序於無物,專業與權力的傲慢,一覽無疑

本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當聯合國在2011年設立了「企業與人權工作小組」及「指導原則」時,就已經注意到很多跨國企業對於人權的侵害,甚至比國家還要嚴重!越南當地整個村莊因台塑佔地3300公頃建廠所需,全部被政府徵收,遭到迫遷,可是居民沒有獲得適當的補償跟安置。這個迫遷案相當於20個大埔案的規模,台塑在當地的土地租金,每公頃每年卻只要台幣780元!所有的外部成本,都被這些當地的居民吸收。然而這些人權侵害的問題,是否有列入台塑及越南政府的「調查報告」中呢?我們嚴正呼籲台塑跟越南政府,應該這整個事情給大眾一個清楚的、合理的交代,公布整個污染事件的調查報告,並提出補償金的運用計畫給大家檢視。同時也呼籲台灣政府應正視此一事件,所謂的「新南向政策」不應該用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進行!

今天本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南部辦公室主任潘蓓臻及實習生們,與「反迫遷連線」共同聲援高雄三個即將面臨迫遷的個案:高雄旗山大溝頂、

文/何明諠(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 (雖然我們辦公室的所有手機都快被Pokemon攻陷了,但這篇真的和Poke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