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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治國」到「功德國」的集遊抓捕

國家公權力若沒有依照國家的法律行使,不遵守現代憲法所立下的法治國原則,那它什麼都不是,就單單只是暴力而已!也因此,我們要請問臺北市警局局長陳嘉昌,臺北市長柯文哲,警政署長陳家欽,內政部長葉俊榮,行政院長賴清德,總統蔡英文,中華民國政府現在到底是適用法治國原則?還是功德國的亂治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