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莫讓蔡總統的港人救援成空談

本文亦刊登於2020/05/25蘋果日報論壇

文 /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由於中國人大在22日於議程上排入「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震撼彈,該案提到要全面處理香港境內外所謂「分裂國家與顛覆政權的活動」,及要求港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以維護中國主權、統一與領土完整的責任。意思是說,中國不想演了,香港再也沒有「一國兩制」,而在中國全面極權統治下,過去用來打壓中國異議人士、六四民運、維權律師、法輪功、藏人與新疆維吾爾人、及打壓台灣李明哲的手段,也將適用在香港。

一旦28日此案通過,將跳過香港立法會,直接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港版國安法」,最快將於6月底拍板,9月前出爐。值此反送中運動週年前夕,五大訴求未果,超過七千港人被捕,上千人正面臨司法追訴之際,「港版國安法」無疑再次將香港局勢推向另一個層次的全面惡化,不僅引發全球關注,已退無可退的港人,於24日再次大規模萬人上街抗爭,而與暴力畫上等號的香港黑警,同樣對著市民大量施放催淚瓦斯與水砲,並任意逮捕參與和平示威的至少180位港人。

港澳條例18條太空泛

香港局勢牽動全球政治經濟連帶關係,美國政府已警告北京當局,一旦通過「港版國安法」,勢必做出強烈反應與制裁,屆時香港亞洲金融中心的地位將受到嚴重威脅,英國媒體也指出,倫敦當局會考慮為接受香港難民做準備。而蔡英文總統也在24日晚間於臉書粉專表示對香港局勢高度關切,並提到在政府間層次,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60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至於面對港人抗爭者的救援工作,蔡總統也在港澳條例的框架下,重申「政府部門秉持人道考量,持續提供各種可能的人道救援。面對情勢的變化......我們也會在既有的基礎上,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蔡總統在第一時間表示會持續救援香港抗爭者,應予以肯定,但我們也要不厭其煩地指出,究竟什麼是「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一直以來,都是蔡政府說不出來,或者說不清楚,甚至不願正視與面對的問題。

首先,我們解讀蔡總統所謂的「既有基礎」,指的應是港澳條例18條「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自去年6月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確實已有來台的港人抗爭者大約200人次,其中至少有十分之一陸續基於該條的授意,通過陸委會所召開的聯審會,得以留在台灣生活、就學、就業。但由於18條本身過於空泛,到底什麼是「必要援助」?誰來提供?條文本身未明示,陸委會也一直沒有明確的施行辦法或執行作業規定。因此,當陸委會在回覆時代力量有關港澳政治庇護所提的報告時,竟然只能以「彈性處理空間」來迴避上述問題。

在香港局勢劇烈崩壞的情況下,一旦疫情趨緩解除邊境封關,勢必將有大量港人可能透過合法或非法管道來台灣尋求庇護。屆時蔡政府恐怕就不能以「彈性處理」來矇混。我們認為,既然蔡政府已對全球展現台灣有能力以超前部署對抗來勢洶洶的武漢肺炎疫情,同樣地,面對蔡總統自己說的「香港人民對於自由民主的渴望」,台灣政府也應超前部署,建立所謂「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

首先,我們認為不管是在法的層次還是在行政命令層次,蔡政府都應該盡快基於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及難民地位公約,建立非常明確的港人庇護機制。台權會認為更積極的作法,其實是通過可適用於所有人的難民法,並在該法中規範可以準用港澳條例。

配套助港人在台生存

再者,不管是之前因反送中運動已進來台灣,或之後可能大批進來台灣的港人尋求庇護者,其所需之精進完善的救援工作,會需要政府在明確的法律授權底下,編制充足的人力與預算,及明確之跨機關部會的協調與分工,從港人的法律扶助、到在台基本生活維持、就學、就業、醫療、心理衛生、社會保險、社工支持等等在台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都是當前刻不容緩、必須超前部署的佈建工作。否則,蔡總統所說的「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將只是空談。

文章封面照片來源:張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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