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座側記】婦女保障名額是特權嗎?地方選舉的女性政治參與

紀錄:莊佑安
編修:秘書處
本次講座我們邀請到了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的黃長玲老師。老師從地方制度法的演變開始說起,婦女保障名額自去年地方制度法修法後,名詞上修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並調整原定比例,意指各選區的地方民代在任意性別上至少須三分之一席次,而此原則將於2030年地方選舉開始適用。在討論性別比例原則對於女性參政帶來何種意義前,老師首先從幾項指標談起,並且呈現世界上如何評估女性參政比例。台灣在一些評比中,如聯合國性別不平等指數(GII)、世界經濟論壇全球性別落差指數(GGI)都名列前茅,然而這與評比項目對於台灣較有利有關。另外,像菲律賓在世界經濟論壇的評比也相當突出,因為其中一項指標是女性在企業擔任高階主管的比例,而菲律賓在這部分的比例相當高。
接續下來,老師說明婦女參政比例為何在 90 年代末逐漸增加成為世界趨勢,這與「性別配額」的崛起有相當關聯。老師帶領聽眾觀察 90 年代以及近年全球的數據,發現在 90 年代排名的前段班幾乎被北歐國家包辦,但到了近年,位居前段的國家不再被西方國家所佔據,非洲、中南美洲的一些國家,國內的女性參政比例更高,像盧安達國會的女性參政比例就已經超過六成。這些擁有高比例的女性參政國家,通常國家會有嚴格的性別比例規範,例如規定政黨從國會到地方議會,必須提名一樣數量的男性和女性。而性別配額的型態主要有三種:政黨配額,主要是各政黨自己規定,要提名多少的女性;立法配額,國會立法要求要參與選舉的政黨須有一定比例的女性提名;婦保名額,就是保留一定比例的席次給女性。台灣的性別配額制度是早於 90 年代末的世界趨勢,而在形態上是三種皆有,像國會的不分區提名以及地方選舉的四分之一婦保席次。
在建立起對於性別配額的輪廓後,老師將視角帶回台灣,邀請大家進一步了解 2024 年各級議會女性比例以及保障名額。雖然目前在各級議會女性比例是超過四分之一保障額度,也因此有廢除婦女保障名額的呼聲,但老師認為這個制度仍有留存的必要,因為在基層選舉如地方議會中,女性的參政比例有巨大的差異。有些地方有零女性議會、零女性選區的情況,也就是完全沒有女性代表在議會或選區。老師解釋到這與我們的制度設計有相當關聯,雖然在制度規範上是「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但實質的保障是「七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間」,所以如果該選區的席次僅有三席而未達保障標準,將會降低女性參選的意願。平均而言,整體的女性參政比例雖然是逐漸提高的,但地區間的差異仍大,像是以宜蘭縣壯圍鄉的鄉民代表會為例,過去壯圍鄉本來是零女性代表會,但因人口的變化,使得當選席次增加為四席,這個改變讓2022年的選舉候選人有一半是女性,但在上一屆2018年的選舉,選出的席次為3席而當時所有參選者皆為男性。老師最後解釋到這個性別配額制度所造成的效果,會使得有實力的女性更願意參選,也會增加政黨的競爭性,因為保障名額使得各政黨為了爭奪該席次,會推派優秀的女性候選人,而這些優秀人才投入參選,也使得較不突出的男性候選人更容易被淘汰。
在演講最後,老師討論到婦女保障名額其實是一種矯正機制,它能夠鬆動以男性為主的政治場域,而且也能夠縮小城鄉差距。但有些最該被保障的地方,卻還是得不到保障,因為在舊制規範下,若地方民代席次為四席以下者,則無法適用婦女保障名額。也因此才會催生出今年修法版本的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最後,老師提到近年在選舉之外,像政府委員會、企業董事會等也有性別配額的相關措施。以2025年企業董事會的規定為例,未達三分之一性別比例者,會需要提出說明及改進措施。性別比例原則並非是沒能力的女性取代有能力的男性,而是讓空間中的聲音更加多元,並且促進真正的性別平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