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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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目的是為了「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 也就是說,為了發展健全的民主制度,使資訊保持透明流通、以便人民監督是重要的,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人民可以針對政府使用的制度便是政府資訊公開。
然而即便有這樣的法律,目前的台灣仍然經常發生發生人民在尋求政府資訊公開時,被以「隱私」或「準備作業」、「機密」等各種理由駁回申請,以台權會曾經進行的政府資訊公開訴訟──課綱案為例,為了瞭解通稱98課綱中國文、社會相關科目決策過程,台權會向教育部申請課審會會議記錄、工作報告等,都被上列的理由否決過,從2015年進行行政訴訟到2017年,才透過勝訴或部分勝訴的判決結果,迫使教育部公開資訊,卻仍然只是透過個案式的申請解決,目前台灣仍然缺乏政府整體的資訊公開運作方式。

一個人被標記為疫情高風險族群,但自己卻不會被通知,不管是在個資保護或者防疫上,都站不住腳。

座談會邀請到了曾經協助過調查的政治工作者及資訊專家,一起來分享透明報告製作過程遇到的困境、民意機關如何推動個資調取的透明機制。

台權會與全球逾200個社會組織、社運人士、科技人與其他技術專家共同呼籲全球禁止臉部辨識與遠端生物辨識科技。跟著這篇Q&A一起來認識這封公開信背後所關注的數位人權問題

本會向指揮中心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期待瞭解各項措施之法律依據及執行情況

政府向網路業者調取用戶個資、要求限制網路內容的概況如何?台灣的業者向用戶揭露了哪些政府要求? 本報告為…

跨年剛結束,政府啟動「天網」辨識大型活動參與者,更從五月天的演場會中找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從2020邁入2021,使用電子圍籬從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地點擴張至公共場所,對象延伸至自主健康管理者。

背景 根據媒體報導,法務部已提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草案,並送至行政院審查。而本次預計修正的重…

本文同時刊登於上報 今年1月底至2月中,花蓮監獄發生了受刑人集體上呼吸道感染的事件。令人遺憾的,其中兩…

針對國家發展委員會日前成立個人資料評議中心,本會已於11月3日送出申請資訊公開公文。

關於李俊敏代中國國台辦,傳遞訊息給李明哲家屬,並要求家屬低調莫再發聲,才要帶她去中國一事。本會曾詢問陸委會李俊敏是否已經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規定。然,陸委會當時說要找專家學者研議,並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