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烏來高砂案

事件起因於2006年2月17日媒體(中國時報)以不實報導,配合立委高金素梅演出,惡意中傷台北縣烏來鄉高砂義勇隊紀念協會行之多年之慰靈紀念活動。台北縣政府不明就理,下令拆碑,且不附帶任何理由,過程粗糙無比。行政機關既未尊重憲法所保障之弱勢族群文化及表現之自由,更違法施政,濫用公權力。台灣人權促進會協助高砂協會向台北縣政府及烏來鄉風管所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權益,自2007年3月由義務律師薛欽峰、楊政憲、顧立雄及王龍寬協助下,歷經三年的訴訟,終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台北縣政府並未依法行政,撤銷了台北縣政府所為之兩個行政處分,並由被告台北縣政府負擔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