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浪法庭35年後,蘇案如何再次走向黎明
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被請求損害賠償案,最高法院於2025年8月21日廢棄更一審民事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廢棄發回本案,司法未…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蘇建和案,又稱三死囚案,或以受害者姓名稱為吳銘漢夫婦命案,是1990年代台灣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三人在2003年1月13日曾一度被臺灣高等法院由死刑改判無罪,但在2007年6月29日臺灣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1]。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07年11月1日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於2010年11月12日的再更二審再度判決無罪,但最高法院於2011年4月21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2012年8月31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審判決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不得上訴,本案定讞。
本案部分承辦人員因辦案方法涉及刑求而遭檢察官偵查,但後獲不起訴處分。這個案件促使許多人重視中華民國刑事訴訟制度及警察制度的改善。另外,本案也堪稱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最受矚目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歷經多任法務部長均未批准死刑執行令,是首件由檢察總長提起三次非常上訴及死刑判決再審後改判無罪,但經上訴發回又改判死刑的刑事案件,也是首件判處死刑後未收押被告的案件。

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及其家人被請求損害賠償案,最高法院於2025年8月21日廢棄更一審民事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廢棄發回本案,司法未…

攝影/潘儀 台權會於2019年獲得第十屆總統文化獎「社會改革獎」,本文為會長周宇修在10月18日頒獎典禮上的致詞。 各位好,我們是台灣人權促進會,感謝副總統、…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於戒嚴時期1984年,在今(2019)年已成立35周年,本影片將回顧台灣人權促進會曾經參與過的民主與人權議題,與您一起見證台灣民主人權的發…

正當媒體帶著全國民眾摒息等待北韓是否發動戰爭之際,先前纏訟多年的蘇建和案冤獄補償申請案裁定,不受重視地被放在報紙的角落。

針對今(4/10)日,高等法院以101年度刑補字第36號裁定,有關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3人聲請刑事補償,聲明如下: 一、該裁定對於事實之認定,牴觸先前高等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