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權會X上報:世界人權日專文系列之四】說好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呢?
在眾多人權政策與承諾中,成立一個專責人權事務、符合「巴黎原則」(The Paris Principles)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蔡英文總統及其全面執政的新政府,沒有藉口也不應推遲的人權事務。此事從民進黨第一次執政前,公民社會在1999年就開始倡議的人權機制,後來陳水扁總統在2000年520就職演說中的「人權立國」,就明確宣示「實現聯合國長期推動之人權主張,宣示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喊到現在已經過了17年,萬事皆已具足,只欠一道東風,那就是蔡英文政府不能在520上任後對此政治承諾一片沉默,必須對社會各界展現明確的意志,願意啟動這個重要的、保護及促進人權的基礎建設。國家人權保障機制的動土儀式,不能再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