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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聯合國CEDAW公約審查不是大拜拜! 行政院的後續落實方案究竟在哪裡?

聯合國CEDAW公約審查不是大拜拜!

行政院的後續落實方案究竟在哪裡?

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距離6月26日至今已超過兩個月,政府的動靜無聲無息,主責的馮燕政委及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遲遲沒有就這份CEDAW專家委員們徹夜未眠所討論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向外界說明任何具體的後續作為。若我們對比2013年2月間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後的進度,主責之法務部法制司在一個月內,就已彙整各級政府機關就81點結論性意見所提出之初步回應,且也在審查後兩個月內就啟動了兩輪共22場的後續落實會議及30場以上的相關議題公聽會。顯見行政院性平處並沒有積極依照CEDAW施行法第6條「研擬後續施政」,更無視於行政院長所指示的「將隨即建立改善、監測及督考機制督促各權責機關積極辦理,以符合CEDAW規範。」因此,在這次審查期間積極參與並提出報告的眾多民間團體,嚴正指責政府如此失職怠惰,竟把已國內法化的國際公約與專家建議當作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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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和平集會權,抗議警方濫權違法 反對訴訟追殺與惡法箝制

捍衛和平集會權,抗議警方濫權違法 反對訴訟追殺與惡法箝制   8月28日(四)上午09:30,包含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投護台灣聯盟、臺左維新等團體與聲援群眾,集結於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門口,聲援今年4月11日因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而受檢方傳喚的林于倫、李品涵、洪崇晏等人權捍衛者。 各人權團體一致主張,411事件乃符合已國內法化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所保障的和平集會權,因此各團體也抗議日前行政院和警政署所提之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根本就是「避重就輕」、「假報備,真審查」、「披上狼皮的怪物」,甚至政府多此一舉地引入「偶發性」「緊急性」集會的假議題,而無視於和平集會權本身作為基本人權,根本無所謂偶發和緊急之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