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無罪。自由人
《寫一封明信片給正義+宣判前夕的腳踏車之旅》
蘇案再更二審2010年11月12日宣判!
系列活動請上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蘇案20年了。這是一場太久的審判,一趟太漫長的旅程。
20年來,經歷了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再審,再更一審、再更二審,創下了台灣司法史上的許多第一次;當時的少年劉秉郎、蘇建和、莊林勳已經成了中年。20年來支持他們往前走的,是相信人間還有正義。
這麼多年來的審判、無數次開庭,被害者家屬吳唐接先生,從來不曾缺席。年邁的他每次出庭帶著數公斤的卷宗來,從不遲到早退,支持他的,也是因為他要為家人求一個正義。
但是,正義早在20年前就在這場審判中缺席。如果汐止分局的警察沒有刑求,如果當初檢察官秉持科學辦案而非誘導式辦案,如果現場蒐證與保存都做得徹底且沒有被隱匿,如果一開始法官不是因襲苟且草率判案;如果,如果正義沒有缺席。
那麼今天蘇案三人不會無辜被入罪,被害者能看見真相寬慰心靈,而社會大眾,不會成為「旁觀他人之痛苦」的人。
這趟20年的漫長旅程,是一趟追尋正義、走向自由的旅程。或許正義與自由,還無法在法庭之上實現,卻一定可以在你我之間找到。
請您用以下的方式,在這趟旅程中,陪我們一段。
(1) 寫一封明信片給正義:參與網路填寫明信片的活動。明信片可以是寫給蘇建和三人的話、或寫給被害者家屬表達您的心意,或寫給司法單位要求更好的司法品質。
(2) 寫一封明信片給正義:撰寫實體明信片,請參加【蘇案救援再次開跑!用明信片為正義發聲…】晚會,詳見活動說明。
(3) 自由的界限-宣判前夕的腳踏車之旅:環台旅程,陪被限制出境的蘇案三人去享有台灣島最大的自由,去拜訪曾經聲援過他們的人。各縣市的停駐點及映演活動請詳見活動說明。
(4) 法庭觀察:參與2010/11/12上午10:00到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庭(台北市博愛路127號)參加法庭觀察、聆聽宣判。